(1)諮詢各相關組別後檢視青年事務委員會、公民教育委員會和民政事務局(有關轄下的青年事務措施)的現有電子宣傳平台,並負責擬訂網上市場推廣策略;
(2)執行和管理宣傳活動,包括草擬報價文件以委託合適供應商提供理想的服務模式;
(3)編寫和修訂相關網站的文字內容(包括規劃研究、文稿撰寫及中英文翻譯);
(4)與其他組員╱有關各方合作,籌備和製作各相關網站的內容;
(5)在諮詢相關組別後檢視社交媒體平台的內容、擬訂指引、管理社交媒體的市場推廣活動,以及監督各社交媒體網站的溝通技巧;
(6)徵詢各相關組別的意見,在有需要時檢視和重整各相關網站的設計;
(7)監察和報告網上市場推廣策略和活動的成效;
(8)協助籌辦和推行由民政事務局及╱或青年事務委員會舉辦的青年發展活動;以及
(9)在有需要時執行其他職務。
聘用條款
獲錄用者將按非公務員合約聘用條款聘用,合約為期12個月。
薪酬及福利
月薪49,465元
如受聘人在合約期內一直維持良好的工作表現及行為,在合約結束時,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按照《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而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受聘人合約期所得底薪總額的10%。除法定假日外,受聘人可享有12日有薪年假、產假及疾病津貼。詳情將在受聘時再行確定。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西翼12樓民政事務局人力資源管理小組。
申請手續
申請人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申請表格[通用表格第340號(3/2013修訂版)]。該表格也可在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表格填妥後,須連同修業成績副本、學歷證書副本及工作履歷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交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西翼12樓民政事務局人力資源管理小組。請在信封面上註明「申請行政經理(1)職位」。資料如有缺漏或未有夾附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將不獲考慮。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落選。
查詢
職位編號: 36609
地址: 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西翼13樓民政事務局公民事務部(1)
電話: 35098025
截止申請日期 2015-10-16 18:00
刊登日期: 2015-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