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研究主任

公務員事務局

截止申請日期: 2015-12-04 23:59
月薪$35,000
 

過往薪酬歷史

過往相關職位空缺
沒有相關資料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a)持有本地或海外任何一所大學頒授的新聞學或傳理學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在取得有關學歷後,具備最少五年全職相關媒體/新聞工作經驗;或持有任何一所註冊專上學院在其註冊日期後頒發的新聞學或傳理學文憑,或具同等學歷;以及在取得有關學歷後,具備最少十年全職相關媒體/新聞工作經驗; (b)中文及/或英文講寫能力俱佳; (c)熟悉社區事務; (d)具備良好的研究技巧,包括網上資源的運用; (e)具備良好的溝通、組織及表達技巧;以及 (f)成熟、積極進取及能夠獨立工作;及預備長時間或不定時工作。

職責

主要職責: (a)就與公務員事務有關的事宜進行研究及分析,包括社交媒體研究; (b)根據研究及分析結果撰寫報告; (c)運用新媒體推廣公務員事務局的政策目標及措施; (d)協助草擬演辭、文稿、摘要及簡報資料; (e)就公眾查詢協助草擬回覆;以及 (f)執行公務員事務局規定的其他職務。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為期兩年。

薪酬及福利

月薪35,000元至50,000元,視乎相關學歷或專業資格及工作經驗而定
●如受聘人在合約期內一直表現理想及行為良好,則在合約期圓滿結束後,可獲發約滿酬金。約滿酬金連同政府按照《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而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會相等於受聘人合約期所得底薪總額的15%。 ●受聘者可按《僱傭條例》的規定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日、年假、產假或侍產假及疾病津貼等福利(如適用),詳情將在獲聘時再行確定。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人須填妥一份申請表格[通用表格第340號(Rev.3/2013)]。申請表格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人須在申請表格內註明所申請的職位,填妥後的申請表格須連同一份詳盡的履歷和相關文件副本(下文所指定的文件),在2015年12月4日或之前送抵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西翼9樓公務員事務局人事事務室。請在信封面註明「申請研究主任職位」。申請人需提交: (a)詳盡履歷,包括: (i)學士學位的詳情(例如主修科目及榮譽等級)或文憑的詳情;以及 (ii)就業記錄連同詳細的職責說明; (b)有關證書和修業成績表副本;以及 (c)工作證明副本。 資料不齊全或不清晰,或沒有提交指定的證明文件副本的申請概不受理。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四個星期內接獲通知,但這段期間的長短或會有變而事前不會通知申請人。倘若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落選論。如有查詢,請致電28103939。

查詢

職位編號: 36755
地址: 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西翼9樓公務員事務局人事事務室
電話: 28103939
截止申請日期 2015-12-04 23:59
刊登日期: 2015-11-20

申請摘要

研究主任
公務員事務局
月薪35,000元至50,000元,視乎相關學歷或專業資格及工作經驗而定
電話: 28103939
截止申請日期: 2015-12-04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