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研究助理(音樂特藏)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截止申請日期: 2016-01-08 18:00
月薪$21,020
 

過往薪酬歷史

過往相關職位空缺
沒有相關資料

入職條件

申請人須 (A)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頒發的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並主修音樂,或同等學科; (B)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參閱註]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 (C)具有良好的中、英文會話及書寫能力,操流利普通話者可獲優先考慮; (D)熟悉香港音樂,包括粵劇;及 (E)熟悉電腦操作,能操作MicrosoftAccess。
備註:
政府在聘任非公務員合約僱員時,過往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以後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級成績。
 

職責

(A)協助「香港音樂特藏徵集行動」及有關研究計劃; (B)聯絡香港音樂工作者、團體及收藏家,徵集具研究價值的本地音樂文獻資料; (C)協助籌劃及整理香港音樂特藏的文獻資料以供公眾閱覽; (D)協助推廣及宣傳香港音樂特藏計劃;及 (E)履行上級指派的其他職責。 工作時間:受聘人或須不定及超時工作及於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當值。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為期十二個月。

薪酬及福利

月薪港幣21,020元
受聘人如能圓滿完成整個合約,並在合約期內一直維持良好的工作表現及行為,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加上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受聘人在合約期內所支取底薪總額的15%。受聘人並可享有《僱傭條例》規定給予而又適用的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年假、產假/侍產假和疾病津貼。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亦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人須把填妥的申請表格,在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交或郵寄到達下列地址(郵寄表格的遞交日期以郵戳為準)。逾期或資料不全的申請表將不獲考慮。信封面請註明「申請研究助理(音樂特藏)」。申請人如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八個星期內仍未獲邀請面試,則可作落選論。

查詢

職位編號: 36854
地址: 香港銅鑼灣高士威道66號,香港中央圖書館11樓,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圖書館組,行政主任(圖書館)人力資源管理。
電話: 29211576/29210235
截止申請日期 2016-01-08 18:00
刊登日期: 2015-12-18

申請摘要

研究助理(音樂特藏)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月薪港幣21,020元
電話: 29211576/29210235
截止申請日期: 2016-01-08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