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語文學習計劃顧問(小學外籍英語教師)(EDB/CDI/122/16)

教育局

截止申請日期: 2016-07-07 18:00
時薪$369
 

過往薪酬歷史

過往相關職位空缺

入職條件

應徵者須具以下條件: (甲類) (a)持有本港頒授的學士學位,主修英國語文為佳,或具備同等學歷; (b)持有本港專上教育機構所頒授的教育證書,或具備同等學歷; (c)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英國語文科考獲第3級[註]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 (d)具備最少六年小學英文科教學經驗; (e)具備敎授英語的碩士學歷可獲優先; (乙類) (a)持有本港專上教育機構所頒授的教育證書,或具備同等學歷;及最少十五年教授小學英文科的經驗; (b)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註1]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 (c)具備教授英語作為外語或第二語言的資歷為佳; (d)具備敎授英語的碩士學歷可獲優先; (甲類及乙類) (a)具備最少三年在香港小學發展和實踐英國語文學習計劃的經驗; (b)具備最少三年設計和舉辦敎師專業發展活動予本地的英文科教師及以英語為母語的英語敎師的經驗; (c)具備計劃評估的經驗; (d)具備領導課程發展計劃經驗者可獲優先; (e)擁有良好英語會話及書寫能力; (f)擁有在壓力下工作的良好能力; (g)具備良好運用科技支援語文教學的知識; (h)擁有良好諮詢技巧;以及 (i)具備良好人際交往和組識能力。
備註:
政府在聘任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
 

職責

在小學「以英語為母語的英語敎師」計劃內擔任語文學習計劃顧問。有關的職責包括: (a)支援由外籍英語教師組設計的小學英國語文學習計劃的修訂和發展工作 (b)通過執行以下職務,以支援學校實施小學英國語文學習計劃: •支援予大約5所參與由外籍英語教師組設計的小學英國語文學習計劃的小學,透過共同備課會議,為英語教師,包括以英語為母語的英語敎師,提供專業支援,並實現以下目標: o讓教師充分了解外籍英語教師組所推行的小學英國語文學習計劃之最新發展; o提升教師對共同備課和協作教學重要性的認識,並且能從中獲益; o改善教師在課程調適,運用資源和課堂管理方面的技巧; o建立共同合作的環境;以及 o運用以學習者為中心及創新的策略,以培養學生學習英語的興趣和語文能力 •通過示範、共同教學、照顧學生的學習差異,並給予建設性的建議,提供課堂支援; •協助參與計劃的學校使用新發展的及/或優化的資源和教材以配合他們的需要; •設計和舉辦校本專業發展活動,以支援小學英國語文學習計劃的實施;以及 •協助推動家長參與,以實現計劃目標。 (c)規劃、發展、組織、舉辦和檢討敎師專業發展活動,以促進小學英國語文學習計劃的持續發展,其中包括: •從八月到十一月舉辦的全系列全日工作坊,以支援小學英國語文學習計劃的實施; •至少兩個不同主題的敎師專業發展工作坊,如拼音教學,解碼能力和閱讀策略、發展與運用多元文本以豐富小學英語課程、電子學習和課程及教學調適等。 (d)如有需要,按敎育局常任秘書長或其指定人員的要求,執行與為「以英語為母語的英語敎師」計劃有關的其他職務。

聘用條款

獲錄用者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件聘用,合約期2年。

薪酬及福利

時薪369元(每星期工作17小時)

附註

(a)申請人須在申請表格上清楚註明職位編號及職位名稱,例如:語文學習計劃顧問(小學外籍英語教師)(EDB/CDI/122/16)。(b)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c)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d)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e)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f)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g)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h)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書填妥後,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交有關招聘部門的下述查詢地址(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3樓1318室教育局課程發展處)。請確保已為郵件支付足夠郵資,以免申請未能送達下述查詢地址。郵資不足的郵件,一律會由香港郵政處理。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有關上述空缺的資料,可按該項職位所列電話查詢。

查詢

職位編號: 37596
地址: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3樓1318室教育局課程發展處
電話: 28925889
截止申請日期 2016-07-07 18:00
刊登日期: 2016-06-17

申請摘要

語文學習計劃顧問(小學外籍英語教師)(EDB/CDI/122/16)
教育局
時薪369元(每星期工作17小時)
電話: 28925889
截止申請日期: 2016-07-07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