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職

節目助理(職位編號:TV/PA/II)

香港電台

截止申請日期: 2016-08-12 23:59
時薪$74
 

過往薪酬歷史

過往相關職位空缺
3. 節目助理(電視及新媒體節目) 月薪$12,540 2015-03

入職條件

(a)(i)現正修讀香港大專院校的新聞及傳理學/多媒體或同等學科的學位/高級文憑/認可副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或(ii)兩年相關工作經驗;(b)熟練中文輸入法(倉頡或速成);(c)具有外景節目、拍攝、製作或數碼視像拍攝經驗者佔優;(d)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等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參閱註];(e)如懂普通話或中國方言者佔優;及(f)具備抄帶經驗者佔優。(註:申請人或須參加技能測試。)
備註:
過往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的成績,在行政上被視為等同二OO七年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等級成績
 

職責

為電視節目提供技術及一般製作支援,協調各類臨時工作,如核對字幕、協助搜集資料、資料輸入及抄帶等。

聘用條款

聘用合約不多於十二個月,每星期淨工作時數不多於18小時(不包括用膳時間),視乎運作需要而定。(註:須不定時及於星期日及公眾假期工作,並或須通宵工作。)

薪酬及福利

時薪港幣74元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Rev.3/2013))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的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或香港電台的互聯網站(http://rthk.hk/recruit/index.htm)下載。申請人須把填妥的申請書,於截止日期或以前送達下列地址。申請人須清楚填寫申請職位,並在信封面上註明「申請兼職節目助理(電視部)職位」。申請人必須使用所指定的申請表格。未填妥的申請表、逾期遞交或沒有夾附上述所需證明文件影印本的申請表概不受理。申請人如以郵寄方式遞交申請表格及相關文件,請確保已貼上足夠郵資。申請人如獲甄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日期後八星期內接獲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已經落選。只有獲選面試者才會得到通知。

查詢

職位編號: 37736
地址: 九龍九龍塘達之路72號創新中心4樓407-409室香港電台電視部中央行政組
電話: 36978631
截止申請日期 2016-08-12 23:59
刊登日期: 2016-08-11

申請摘要

節目助理(職位編號:TV/PA/II)
香港電台
時薪港幣74元
電話: 36978631
截止申請日期: 2016-08-12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