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工的主要職責為:
(a)郊野公園及海岸公園分署:(i)監督郊野公園設施的建造及保養工作、執行需特殊技能的建造及保養、維修工作;(ii)帶領郊野公園的清潔隊;(iii)撲滅山火;(iv)繁殖與栽種植物和收集種子;(v)種植及護理樹木與植林區、進行植被管理工作;以及(vi)操作建築機械及設備。
(b)農業分署:(i)進行一般有關作物生產的田間工作,即整地、植樹或播種、灌溉、除草、施除害劑、施肥及收割等;(ii)操作農業機械,例如旋耕機、割草機、機動噴水車及其他設備;以及進行小型的保養和修理工作;(iii)繁殖及護理蔬菜菜苗及/或果樹,以作生產及研究用途;以及(iv)按照試驗及發展的要求,在田間進行特殊耕作。
(c)檢驗及檢疫分署:(i)執行須具飼養禽畜專門技能的農場工作;(ii)協助整體調製禽畜飼料的工作、保養飼料貯藏室或在田間進行試驗耕作工作;(iii)護理、餵飼、處理和管束野生動物和其他動物;(iv)設計、建造和維修動物管理中心的設施及設備;(v)調查有關動物的個案及捕捉動物;以及(vi)協助有關動物、禽鳥、植物及其製成品的執法及檢查工作。
(d)漁業分署:(i)建造、保養及維修捕魚和養魚用具及設備;(ii)執行有關養魚的工作,包括監察魚糧的調配及餵魚;(iii)進行漁業調查,包括抽取水、魚或其他生物的樣本,以作科學測量及觀察用途;(iv)在船上執行捕魚及其他工作、檢查商用漁船,並測試船上的工具及設備;(v)協助執法及巡邏工作;以及操作及保養船隻。
(註:或須在交通不便的偏遠地區工作;不定時工作及/或輪班工作;在惡劣天氣或颱風期間工作;以及操作船隻[適用於漁業分署]。)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薪酬及福利
總薪級表第5點(每月15,605元)至總薪級表第8點(每月18,840元)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
(f)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技能測試╱面試。
(h)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技能測試。
(i)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j)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已填妥的申請書,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交有關招聘部門的下述查詢地址。請在信封面上註明申請職位的名稱,並確保已貼上足夠郵資。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獲選參加技能測試/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八至十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技能測試/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查詢
職位編號: 37867
地址: 九龍長沙灣道303號長沙灣政府合署5樓漁農自然護理署
電話: 21506687
截止申請日期 2016-09-23 23:59
刊登日期: 2016-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