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兼職

合約辦公室支援助理(非公務員職位空缺)

社會福利署

截止申請日期: 2017-01-26 18:00
時薪$58
 

過往薪酬歷史

過往相關職位空缺
1. 合約辦公室支援助理 月薪$10,455 2015-03
2. 合約辦公室支援助理 時薪$55 2015-03
3. 合約辦公室支援助理 月薪$9,610 2013-09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a)(i)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2級或同等[註(1)]或以上成績[註(2)],或具同等學歷;或 (ii)在香港中學會考五科考獲第2級[註(3)]/E級或以上成績[註(2)],或具同等學歷;及 (b)懂得使用電腦軟件MSWord及Excel。
備註:
(1)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並表現優異」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C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3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2)有關科目可包括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 (3)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
 

職責

負責一般辦公室支援工作,包括輸入電腦資料、打字、一般文書工作、接聽電話、接待訪客、傳遞內部及對外文件等。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合約為六個月至十二個月。受聘人在合約屆滿後會否獲得續約聘用,將視乎服務的需要,以及其工作表現和品行是否令人滿意而定。受聘人每月的工作時數不多於70小時,或須在周六、周日及公眾假期工作。

薪酬及福利

時薪港幣58元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人須以《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職位申請書》[通用表格第340號(3/2013修訂版)]提出申請。表格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人須在申請書上詳列其學歷及工作經驗。有關資料應包括– (a)由中學起在公開考試中所有報考科目的成績級別;以及 (b)就業紀錄連同詳細的職責說明。 已填妥的申請書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交本署的查詢地址(如以郵寄方式提交申請,申請日期以信封上郵戳所示者為準),並在信封面上註明「申請兼職合約辦公室支援助理職位」。為避免郵件未能成功派遞,申請人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支付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署,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未填妥的或逾期遞交的或以傳真/電郵方式遞交的申請概不受理。申請人請盡量在申請表格上提供電郵地址。 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四至八個星期內接獲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查詢

職位編號: 38367
地址: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0樓1012室社會福利署聘用組
電話: 21173953
截止申請日期 2017-01-26 18:00
刊登日期: 2017-01-20

申請摘要

合約辦公室支援助理(非公務員職位空缺)
社會福利署
時薪港幣58元
電話: 21173953
截止申請日期: 2017-01-26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