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職位

二級地政督察

地政總署

截止申請日期: 2017-04-20 23:59
月薪$14,625
 

過往薪酬歷史

過往相關職位空缺
1. 二級地政督察 月薪$12,745 2014-09
2. 二級地政督察 月薪$11,585 2012-06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i)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2級或同等或以上成績,其中包括中國語文科、英國語文科及數學科[註(2)],或具同等學歷;或(ii)在香港中學會考取得五科第2級/E級或以上成績,其中包括中國語文科、英國語文科及數學科[註(3)],或具同等學歷。
備註:
(1)申請人必須通過部門的繪圖及描摹(使用繪圖工具)考試。 (2)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3)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級成績。 (4)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政府會測試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知識。申請人在基本法測試的表現會佔其整體表現的一個適當比重。
 

職責

二級地政督察主要負責執行工地巡查、工地視察、工地交收、土地清拆、補償評估等工作,以及提供一般土地管理的支援服務(包括電腦化職務),例如土地徵用、土地管制(包括寮屋管制和清拆);並在颱風及其他天災發生時執行緊急及隨時候召職務。 (註:須在新界各處地區執勤,有時更須長時間及不定時工作。)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註:申請人須完成由部門安排的入職培訓課程及評估,並取得令人滿意的成績,方可通過試用關限。)

薪酬及福利

總薪級表第4點(每月港幣14,625元)至總薪級表第16點(每月港幣29,455元)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 (f)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及╱或面試。 (h)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i)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查詢地址。 (j)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通用表格第340號(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已填妥的申請表格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查詢地址,信封面須清楚註明「申請二級地政督察職位」。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資料不全、逾期遞交或未妥為簽署的申請書將不獲受理。本署不會接受任何欠付郵資或郵資不足的郵件。請在投寄郵件前確保已支付足夠郵資。任何郵資不足的郵件會由香港郵政安排退回或銷毀。申請人如獲選參加繪圖及描摹考試和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八至十個星期內接獲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繪圖及描摹考試和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查詢

職位編號: 38541
地址: 香港北角渣華道333號北角政府合署21樓地政總署聘用組
電話: 22313202/22313182
截止申請日期 2017-04-20 23:59
刊登日期: 2017-03-31

申請摘要

二級地政督察
地政總署
總薪級表第4點(每月港幣14,625元)至總薪級表第16點(每月港幣29,455元)
電話: 22313202/22313182
截止申請日期: 2017-04-20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