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季節性救生員(二O一七年泳季)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截止申請日期: 2017-06-29 23:00
月薪$15,440
 

過往薪酬歷史

過往相關職位空缺

入職條件

(一)持有香港拯溺總會頒發的有效泳池救生章或沙灘救生章或以上級別證書(註:申請人如只持有香港拯溺總會頒發的有效泳池救生章,只會被調派往本署轄下泳池工作;而只持有香港拯溺總會頒發的有效沙灘救生章,則只會被調派往本署轄下泳灘或水上活動中心工作。); (二)持有聖約翰救傷會、香港紅十字會或醫療輔助隊的有效急救證書,可獲優先考慮(註:季節性救生員於本署訂明的全段合約期內(以單一合約計算)如持有由聖約翰救傷會、香港紅十字會或醫療輔助隊所頒發的有效急救證書,於本署訂明的整段合約期內可獲每月額外發放月薪港幣300元。獲聘的季節性救生員必須在簽約前出示有效的急救證書正本,而急救證書的餘下有效期(由本署訂明的合約生效日起計算)必須較本署訂明的合約期為長或與合約期相等,方可獲發放指定的額外月薪。); (三)中英文程度達小學六年級水平或具備同等學歷; (四)通過游泳與技能測試;以及 (五)通過視力和顏色分辨能力測試。(申請人視覺敏銳度最少達6/60,即近視不高於約300度。除非申請人無須配戴適當眼鏡即可執行拯溺工作,否則在當值時須配戴適當的不碎眼鏡及泳鏡。) [註:申請人如未能提供上述第(三)項的中英文語文能力證明文件亦可申請,面試中將有中英文語文能力的評核。]
備註: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現招聘季節性救生員,在二O一七年泳季,於本署泳池、泳灘或水上活動中心執行拯溺任務。成功獲聘的全職季節性救生員如完全符合訂明的入職條件和聘用條款,薪酬連約滿酬金每月最高可獲接近港幣18,910元。 (一)全職季節性救生員的每週標準工作時數是45小時。每天工作7小時半(不包括用膳時間)。須按照所屬主管人員的安排,在上午6時15分至晚上10時15分期間輪班當值,或須超時工作,並須在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當值。 (二)本署只會按部門需要指派工作給兼職時薪季節性救生員,即表示兼職時薪季節性救生員並非於全段合約期均可獲派工作,而工資亦以他們實際之工作時數計算。視乎運作需要,他們在獲指派工作的日子須每節工作不少於四小時(不包括用膳時間)。他們須由上午6時15分至晚上10時15分期間輪班當值,並須在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當值。
 

職責

(一)在本署泳池、泳灘或水上活動中心照顧泳客的安全; (二)拯救遇溺泳客; (三)維持秩序;以及 (四)保持場地清潔。

聘用條款

獲聘者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

薪酬及福利

全職:月薪港幣15,440元(泳池/水上活動中心) 全職:月薪港幣16,140元(泳灘) 兼職:時薪港幣79元(泳池/水上活動中心,每節工作時間不少於四小時) 兼職:時薪港幣83元(泳灘,每節工作時間不少於四小時)
詳情請參閱附件。

附註

(一)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二)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三)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四)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五)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如適用) (六)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如適用) (七)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上述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一)申請人須帶同填妥的申請表格,身分證正本及副本、有效的拯溺證書(泳池救生章或沙灘救生章或以上級別證書)及個人救生紀錄手冊(副本部份包括個人資料及考試紀錄)的正本及副本及有效的急救證書的正本及副本,於下列日期上午9時或下午2時直接前往指定地點投考: -2017年6月7日(九龍尖沙咀柯士甸道22號九龍公園游泳池) -2017年6月9日(九龍尖沙咀柯士甸道22號九龍公園游泳池) -2017年6月13日(香港銅鑼灣興發街一號維多利亞公園游泳池) -2017年6月23日(九龍尖沙咀柯士甸道22號九龍公園游泳池) -2017年6月29日(九龍觀塘翠屏道2號觀塘游泳池) 面試名額以「先到先得」方式分配,額滿即止。如申請人數眾多,本署會另行擇日安排面試。請帶備游泳衣物(不可穿有浮力的衣物)以便即場進行技能測試。 (二)請注意,當日未能提供上述文件或不符合「季節性救生員」的入職條件之申請人將不獲安排進行技能測試及面試。 (三)申請人如未滿十八歲,須由家長或法定監護人陪同方可參加技能測試。 (四)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於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或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查詢

職位編號: 38831
地址: 香港新界沙田排頭街一號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總部七樓康樂事務部支援組聘用及編制小組
電話: 26018050/26018040
截止申請日期 2017-06-29 23:00
刊登日期: 2017-06-05

申請摘要

季節性救生員(二O一七年泳季)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全職:月薪港幣15,440元(泳池/水上活動中心) 全職:月薪港幣16,140元(泳灘) 兼職:時薪港幣79元(泳池/水上活動中心,每節工作時間不少於四小時) 兼職:時薪港幣83元(泳灘,每節工作時間不少於四小時)
電話: 26018050/26018040
截止申請日期: 2017-06-29 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