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如獲錄用,將調派至發展局工務科轄下各組別/辦事處,負責以下職務(註2及3)-
(a) 提供行政支援,協助秘書處工作;
(b) 提供行政支援,協助擬備政策文件、提交立法會及行政會議的文件,以及立法程序所需的文件等;
(c) 協助辦公室的設立和運作;
(d) 協助安排與各事務委員會及工作小組成員等召開會議,包括管理場地及設備,以作各種用途;籌劃和提供後勤支援;擬備會議文件、簡報資料及會議紀要;與各局/部門及相關持份者協調和聯繫,以進行各項活動;
(e) 協助擬備公關資料、簡報資料及演辭,以供各個場合和活動使用;
(f) 協助管理和監察開支,並定期擬備報告;與各局/部門及會計組聯繫,以清付各項開支,包括受聘專家的每月酬金;以及
(g) 執行獲指派的任何其他職務。
聘用條款
獲錄用的申請人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任,為期約一年。
薪酬及福利
每月港幣65,000元
如受聘人在合約期內一直表現良好,可在合約期圓滿結束後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按照《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而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相等於受聘人合約期內所得底薪總額的15%。受聘人可按《僱傭條例》的規定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年假、產假/侍產假及疾病津貼等福利(如適用),詳情將在獲聘時再行確定。
附註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申請人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將以獲聘時所適用的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規定入職條件的申請人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申請人,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申請人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及/或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合適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符合入職條件,無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筆試。
(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所頒授學歷的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入職所要求的學歷水平相若。申請人必須把正式的修業成績單及證書副本郵寄至查詢地址。
(h) 本局使用申請人所提供的個人資料時,會恪守本局有關個人資料政策的規定,並會按要求立即提供有關資料的副本。如欲索取有關資料,請聯絡發展局行政主任(工務)人事2(地址為香港添馬添美道二號政府總部西翼15樓),或以傳真方式索取資料(傳真號碼:25235327)。
(i) 本欄所載的非公務員職位空缺資料,也可在發展局互聯網站(http://www.devb.gov.hk)內閱覽。
(j)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本局的網上系統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及時完成網上申請程序。
(k) 申請人如以郵寄方式遞交申請,請確保已為郵件繳付足夠郵資。任何郵資不足的郵件將被退回或銷毀。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通用表格第340號(3/2013修訂版)],可在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已填妥的表格須在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抵查詢地址,信封上清楚註明「申請行政經理職位(非公務員職位空缺)」。信封上的郵戳日期將視為遞交申請的日期。申請人亦可通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
申請人如遲交、未填妥申請書、以傳真或電郵遞交申請、未能在通用表格第340號提供申請本職位所需的資料及證明文件,或所填寫的資料未能清楚顯示申請人符合本職位所規定的入職條件,則申請將不獲考慮。
申請人請盡量在申請表格上提供電郵地址。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一至八個星期內接獲邀請(通過電郵或郵寄方式),但這段期間的長短或會有變,事前不會通知申請人。申請人如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已經落選。如有查詢,請致電查詢電話號碼。
查詢
職位編號: 38880
地址: 香港添馬添美道二號政府總部西翼15樓發展局工務科人事分組
電話: 35097687
截止申請日期 2017-06-29 18:00
刊登日期: 2017-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