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職位

環境保護督察

環境保護署

截止申請日期: 2017-07-07 23:59
月薪$18,840
 

過往薪酬歷史

過往相關職位空缺
1. 環境保護督察 月薪$17,995 2015-07
2. 環境保護督察 月薪$15,805 2013-06
3. 環境保護督察 月薪$14,935 2011-12

入職條件

申請人須– (a)(i)在生物、醫療實驗室科學、機械、電機、電子或土木工程、化學技術、計算機學、水污染管制、廢物監理、環境學或相關理科或工程科中,考獲本港的大學、理工、香港專業教育學院、科技學院或工業學院頒發的文憑或高級證書,或同等學歷;或 (ii)在一九七五年十二月五日或之後,成為香港工程師學會相關專業界別的仲會員;以及 (b)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成績達第2級或以上,或同等成績(請參閱註)。
備註:
(1)申請人須隨申請表格夾附所有學歷證書及修業成績/香港工程師學會相關專業界別的仲會員資格證明文件副本,及香港中學文憑考試/香港中學會考考試成績副本,連同一份指定補充資料表格,詳述其學術及相關經驗。該指定補充資料表格可於環境保護署網頁http://www.epd.gov.hk/epd/tc_chi/business_job/job_opp/vacancies.html下載。沒有提供所需文件副本及夾附指定補充資料表格的申請書概不獲受理。 (2)取得香港工程師學會仲會員資格的申請人,須在申請表格內清楚列明其取得仲會員資格的所屬學科。 (3)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二零零七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二零零七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級成績。 (4)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政府會測試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知識。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遴選面試,會被安排於面試當日參加基本法筆試。筆試會於面試開始前或結束後舉行。申請人在基本法測試的表現會佔其整體表現的一個適當比重。
 

職責

環境保護督察的主要職責是– (a)執法(處理有關污染的投訴及執行環保法例的職務): (i)就有關污染的投訴進行調查及採取跟進行動,例如向污染者發出警告及回覆投訴人; (ii)收集證據及實地就技術性取樣作出決定;以及可能就各項檢控以控方證人身分出庭作供; (iii)根據各項法例規定,進行有關巡查;以及 (iv)處理環境許可證及牌照的申請,及特別就建築噪音許可證申請進行技術評估。 (b)提供技術支援及管理設施/合約(就策劃、推行和檢討各項環境管理計劃和改善工程項目以及環境設施的管理,提供實地監測及以辦公室和化驗所為基礎的技術支援): (i)協助專業人員根據環境影響評估條例就各項指定項目進行篩選及劃定評估範圍; (ii)就污染情況作測量及調查/巡查,並為專業人員分析和闡述所得的結果; (iii)抽取及分析環境樣本; (iv)採購、安裝、校準、保養及操作科學/技術/環境監測設備; (v)處理/編輯資料、編寫電腦程式及提供資訊科技服務; (vi)為專業人員製備演示資料和報告; (vii)回覆公眾有關技術問題的查詢; (viii)執行環境教育活動的工作; (ix)就技術貨品和服務的提供與承辦商/政府部門聯絡;以及 (x)監察承辦商在履行合約和環保規定方面的表現。 (c)員工管理: (i)監督初級員工的日常工作。 其他相關的工作要求:獲聘人員可能要– (a)不定時工作,包括晚上及周末和周日; (b)在辦公室以外的地方留宿; (c)在海上工作;以及 (d)駕駛汽車及汽船。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薪酬及福利

總薪級表第8點(月薪港幣18,840元)至總薪級表第21點(月薪港幣37,570元)。

附註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有所更改。 (f)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筆試及/或面試。 (h)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筆試╱面試。 (i)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將證書副本及修業成績副本寄交或電郵至環境保護署招聘課。 (j) 本欄內的公務員職位空缺資料,也可於互聯網上的香港政府一站通內閱覽,網址如下:http://www.gov.hk。 (k)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亦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已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註(1)要求的文件,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環境保護署招聘課。請在信封上註明「申請環境保護督察職位」。申請人如以郵遞方式提交申請,請在投寄前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的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以避免申請未能成功遞交。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會由香港郵政安排退回或銷毀。 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後的一星期內(即二零一七年七月十四日或之前)把註(1)所列的有關文件寄交或電郵至環境保護署招聘課,並在信封面(如適用)及文件副本的每一頁註明網上申請編號。 沒有使用指定表格的申請、未填妥的申請書、逾期遞交或沒有夾附所需文件副本的申請書概不受理。申請人或需要參加筆試。申請人如獲選參加筆試/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十至十二個星期內接獲通知。邀請書將會通過電郵發出,請確保已提供正確的電郵地址。申請人如不獲邀參加筆試/面試,可視作落選。 由於核實所有申請書需時,獲邀參加筆試/面試並不代表應徵者的資格完全符合環境保護督察職位的入職條件。

查詢

職位編號: 38907
地址: 香港灣仔愛群道32號愛群商業大廈12樓,環境保護署招聘課
電話: 35210875
截止申請日期 2017-07-07 23:59
刊登日期: 2017-06-23

申請摘要

環境保護督察
環境保護署
總薪級表第8點(月薪港幣18,840元)至總薪級表第21點(月薪港幣37,570元)。
電話: 35210875
截止申請日期: 2017-07-07 23:59

晉升階梯

薪金資料參考: 總薪級表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