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a)在香港的認可院校/大學取得醫務化驗科學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b)為香港醫務化驗師管理委員會的第I部分註冊醫務化驗師;(c)在取得資格後,具備最少10年於診斷化驗室工作的經驗或同等經驗,當中最少5年須執行督導級職務;及(d)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取得第2級或以上的成績,或具同等成績。申請人如(i)具備於香港實驗所認可計劃下的認可實驗所或同等實驗所的3年工作經驗;或(ii)具備設立第三級生物安全(BSL3)或化學實驗所或於上述實驗所工作的經驗或相關資歷,可獲優先考慮。具實驗所行政實證經驗為佳。
(附註: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級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