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合約助理水務督察(屋宇裝備)

水務署

截止申請日期: 2018-08-03 23:59
月薪$27,485
 

過往薪酬歷史

過往相關職位空缺
沒有相關資料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a)具備香港理工學院/理工大學或香港專業教育學院/工業學院/科技學院所頒發的電機或機械或屋宇裝備工程文憑或高級證書,或同等學歷;(b)於取得上述資格後,具有最少3年有關工作經驗;(c)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及(d)擅於操作電腦。申請人如(i)具備安裝、操作及維修保養建築物內的消防裝置工程系統的相關工作經驗;以及(ii)已接受認可的消防工程訓練或課程,會獲優先考慮。
備註:
註:政府在聘任非公務員僱員時,過往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的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及其後舉行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等級的成績。
 

職責

合約助理水務督察(屋宇裝備)主要負責(a)操作及維修各種系統和設備;(b)進行改善項目/工程及提供設施管理服務;(c)提供採購、工程管理及技術顧問服務;以及(d)監督初級員工的工作。 獲取錄的申請人可能須要:(a)不定時/在偏遠地區/在惡劣環境下工作;(b)執行上班候命/隨時候召/緊急工作;(c)穿著保護衣物;(d)攜帶傳呼機/手提電話;(e)操作電腦;(f)執行其他不時指定的職務。獲取錄的申請人亦可能要以自願性質執行自行駕車到工作地點的職務(如有需要,部門會提供有關訓練)。

聘用條款

獲取錄者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為期一年。續約與否視乎屆時本部門的服務需要及受聘人的工作表現而定。

薪酬及福利

月薪港幣27,485元
受聘人如能圓滿完成整個合約,並在合約期內維持良好的工作表現及行為令人滿意,在合約圓滿結束後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加上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受聘人在合約期內所支取底薪總額的10%。受聘人可享有《僱傭條例》規定給予而又適用的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年假、產假/侍產假和疾病津貼。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人應填寫通用表格第340號(3/2013修訂版)。該表格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亦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填妥的申請表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下述地址。信封須註明『申請合約助理水務督察(屋宇裝備)』。申請人須確保已為郵件支付足夠郵資,以免申請未能送達本署。郵資不足的郵件,一律會由香港郵政處理。沒有使用指定表格的申請、未填妥的申請表或逾期遞交的申請表概不受理。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六至十個星期內接獲通知。申請人如不獲邀參加面試,可視作落選論。

查詢

職位編號: 40433
地址: 香港灣仔告士打道7號入境事務大樓48樓水務署招聘組
電話: 22942743
截止申請日期 2018-08-03 23:59
刊登日期: 2018-07-20

申請摘要

合約助理水務督察(屋宇裝備)
水務署
月薪港幣27,485元
電話: 22942743
截止申請日期: 2018-08-03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