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職

傳譯員(英語/廣東話)

香港警務處

截止申請日期: 2018-10-25 23:59
時薪$312
 

過往薪酬歷史

過往相關職位空缺
沒有相關資料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a)(i)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或在香港中學會考五科考獲第2級/E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及具三年翻譯及傳譯或經常講寫英語的工作經驗;或(ii)持有香港其中一所理工學院/理工大學頒發的翻譯/傳譯高級文憑,或註冊專上學院在其註冊日期後頒發的中國語文/英國語文文憑,或具同等學歷;或(iii)持有香港高等院校頒發並獲認可的翻譯/傳譯或中國語文/英國語文副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和(b)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考獲第3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 (註:上述(a)(i)項的科目可包括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

職責

提供英語/廣東話傳譯服務(口頭及書寫)。 (註:通常在辦公時間以外,包括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提供服務。)

聘用條款

申請人成功通過面試及警務處的品格審查後,可獲警務處按需要分派工作。兼職傳譯員(英語/廣東話)並非是受僱於警務處的職員。

薪酬及福利

以時薪計算,每小時港幣312元,每次工作最少可獲兩小時酬金,即港幣624元,其後以每小時計算。不設底薪及附帶褔利。
不設底薪及附帶褔利。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政府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會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酬金及聘用條款,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d)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申請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選拔準則,篩選出條件較佳的申請人參加面試暨傳譯測試。 (e)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本兼職空缺,如具備入職條件和達到選拔準則,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暨傳譯測試。 (f)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上述地址。 (g)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h)本欄內的職位空缺資料,也可於互聯網上的香港政府一站通內閱覽,網址:http://www.gov.hk。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已填妥的申請表,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郵寄到有關招聘部門的下列地址(信封上的郵戳日期會視為申請日期)。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持有本地學歷的申請人在現階段毋須附上證明文件副本。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學歷的人士,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把申請表連同A4紙張大小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郵寄到下列地址。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後七個曆日內把A4紙張大小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郵寄到下列地址,及在信封面和文件副本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如申請人未能在指定時間內提供所需證明文件,其申請將不獲受理。請勿郵寄修業成績或證書的正本。申請人如獲選參加招聘面試暨傳譯測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十至十二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面試通知,則作落選論。如有查詢,請聯絡下列招聘部門。

查詢

職位編號: 40761
地址: 香港灣仔軍器廠街一號警察總部警政大樓34樓警察翻譯主任事務課
電話: 28608474
截止申請日期 2018-10-25 23:59
刊登日期: 2018-10-12

申請摘要

傳譯員(英語/廣東話)
香港警務處
以時薪計算,每小時港幣312元,每次工作最少可獲兩小時酬金,即港幣624元,其後以每小時計算。不設底薪及附帶褔利。
電話: 28608474
截止申請日期: 2018-10-25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