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選民登記助理

民政事務總署

截止申請日期: 2018-12-27 18:00
時薪$57
 

過往薪酬歷史

過往相關職位空缺
1. 選民登記助理 時薪$57 2018-11
2. 選民登記助理(南區) 時薪$53 2016-02
3. 選民登記助理 時薪$53 2016-02
4. 選民登記助理 時薪$53 2016-02
5. 選民登記助理(葵青區) 月薪$992 2016-02

入職條件

(a)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成績達第2級或以上,包括中國語文科或英國語文科;或 香港中學會考五科成績達E級或以上,包括中國語文科或英國語文科(2007年之前“課程乙”)或具同等學歷[參閱註]﹔及 (b)能操粵語及英語,能說其他語言或方言更佳
備註:
2007年或之後的香港中學會考「第2級」成績,在行政上會視為等同2007年之前的香港中學會考「E級」成績。
 

職責

(a)協助民政事務處職員準備有關選民登記的工作﹔ (b)協助民政事務處職員進行家訪,為市民辦理選民登記手續或更新選民資料 (c)協助民政事務處職員於區內設立選民登記處﹔ (d)協助民政事務處職員舉行有關選民登記的活動﹔ (e)協助民政事務處職員處理有關選民登記的查詢﹔及 (f)在有需要時執行其他有關選民登記的職務。

聘用條款

(a)應徵者如獲錄用,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 (b)合約期:約2019年4月至7月間; (c)工作時間:上午09:00至下午11:00期間不定時按職務所需在合約期內任何日子(包括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工作; (d)工作地點:深水埗區(包括市民的住所及戶外地方)。

薪酬及福利

每小時$56.5 [可獲額外津貼,以工作期內收集到已核實的選民登記表格(每份$3.6)計算,上限為每月$992]
百分之五強積金供款及《僱傭條例》規定內的福利(如適用)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h)政府職位申請人在申請表格上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將用於招聘工作以及其他與僱用有關的事宜上。如有需要,有關資料可能會送交獲授權處理有關資料的政府部門及其他組織或機構,用以進行與政府招聘工作及僱用有關的事宜,例如學歷評審、體格檢查、僱主推薦及操守審查等。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通用表格第340號(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各就業中心索取,亦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申請人填妥申請表格後,須連同有關學歷(包括修業成績表副本)及工作證明(如履歷表、僱主信等)等證明文件副本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或郵寄至下列查詢地址。如以郵寄方式遞交申請,申請日期以郵戳日期為準。請確保已為郵件支付足夠郵資。如親身遞交,請於截止申請日期下午六時前送交下列查詢地址。請在信封面註明「申請非公務員合約選民登記助理(兼職)職位」。 逾時遞交、資料不全、非使用指定的申請表格、以傳真/電郵方式遞交或沒有夾附相關證明文件的申請,將不獲考慮。申請人如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八至十個星期內未獲邀參加面試,可視作落選,而落選的申請人將不獲另行通知。

查詢

職位編號: 40988
地址: 九龍長沙灣道303號長沙灣政府合署四字樓深水埗民政事務處
電話: 21508129
截止申請日期 2018-12-27 18:00
刊登日期: 2018-12-14

申請摘要

選民登記助理
民政事務總署
每小時$56.5 [可獲額外津貼,以工作期內收集到已核實的選民登記表格(每份$3.6)計算,上限為每月$992]
電話: 21508129
截止申請日期: 2018-12-27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