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行政助理(選舉)(離島區)

民政事務總署

截止申請日期: 2019-02-12 23:59
月薪$24,700
 

過往薪酬歷史

過往相關職位空缺
1. 行政助理 月薪$21,930 2019-01
2. 行政助理(選舉) 月薪$24,700 2019-01
3. 行政助理(選舉) 月薪$24,700 2019-01
4. 行政助理(選舉)(灣仔區) 月薪$24,700 2019-01
5. 行政助理(選舉)(油尖旺區) 月薪$24,700 2019-01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1) 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頒發的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 (2)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3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參閱註]; (3) 具備良好中英文書寫及會話能力; (4) 具備良好電腦知識,包括MSExcel及中英文文書處理等;以及 (5) 具備良好的溝通及人際關係技巧。
備註:
註﹕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成績,在行政上會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成績。
 

職責

(1) 協助籌備和進行有關選舉(例如處理選舉投訴、選舉提名及其他與選舉相關的工作)、選民登記及選民投票率的工作; (2) 提供一般行政支援; (3) 在有需要時進行戶外工作;以及 (4) 在有需要時執行其他職務。

聘用條款

(1) 申請人如獲聘用,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合約期為6-19個月; (2) 受聘人續約與否須視乎工作表現及工作需要而定; (3) 受聘人或需要超時工作及在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工作; (4) 工作地點為離島民政事務處或其他指派的地點工作。

薪酬及福利

月薪港幣24,700元
(1) 按照《僱傭條例》的規定,視乎情況給予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年假、產假和疾病津貼; (2) 受聘人如在合約期內一直表現理想且行為良好,當合約圓滿結束後,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合約期所得底薪總額的15%。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Rev.3/2013)]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tc_chi/recruit/application/331.html)下載。申請人須把填妥的申請書,於截止日期或之前送達或郵寄至『中環統一碼頭道38號海港政府大樓20字樓離島民政事務處馮楚穎女士/黃山先生收』,並在信封面註明『申請行政助理(選舉)(離島區)』。如以郵寄方式遞交申請,申請日期以郵戳日期為準,請在投寄前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的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以避免申請未能成功遞交。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會由香港郵政安排退回或銷毀。如申請人未能提供所需的証明文件,其申請書將不獲受理。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後三星期內接獲通知(以電話或電郵方式)。如未能接獲通知則作落選論。

查詢

職位編號: 41082
地址: 中環統一碼頭道38號海港政府大樓20字樓離島民政事務處(馮楚穎女士/黃山先生)
電話: 28523738
截止申請日期 2019-02-12 23:59
刊登日期: 2019-01-31

申請摘要

行政助理(選舉)(離島區)
民政事務總署
月薪港幣24,700元
電話: 28523738
截止申請日期: 2019-02-12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