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副創作總監

政府新聞處

截止申請日期: 2019-01-31 23:59
月薪$89,460
 

過往薪酬歷史

過往相關職位空缺
沒有相關資料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1)(a)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頒發主修平面設計/視覺傳意/多媒體設計或有關科目的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及具有十年或以上擔任設計及創作工作的管理職位的相關工作經驗[註一];或 (b)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專上院校頒發的經評審主修平面設計/視覺傳意/多媒體設計或有關科目的副學士學位/高級文憑,或具同等學歷;及具有十二年或以上擔任設計及創作工作的管理職位的相關工作經驗[註一];或 (c)持有註冊專上學院註冊後所頒發主修平面設計/視覺傳意/多媒體設計或有關科目的文憑,或具同等學歷;及具有十四年或以上擔任設計及創作工作的管理職位的相關工作經驗[註一];或 (d)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3級或同等[註二]或以上成績[註三],或具同等學歷;或在香港高級程度會考兩科高級程度科目考獲E級或以上成績,以及在香港中學會考另外三科考獲第3級[註四]/C級或以上成績[註三],或具同等學歷;及具有十八年或以上擔任設計及創作工作的管理職位的相關工作經驗[註一]; (2)具備良好的領導才能及溝通、表達和管理技巧; (3)具備豐富創意及藝術感; (4)在印刷、數碼及多媒體製作方面擁有豐富知識和經驗; (5)精通各種設計軟件,包括但不限於AdobeIllustrator、InDesign、Photoshop、Lightroom、Animate、Dreamweaver及AfterEffects;具用戶介面設計的知識為佳; (6)願意不定時工作及能在緊迫時限內完成工作;及 (7)持有正面、勇於嘗試及解難的態度。 甄選: 合資格的申請人須參加並通過政府新聞處舉辦有關創作項目的測試,方有機會參加面試。
備註:
(一)相關工作經驗須為全職工作經驗;兼職、實習生、自由工作者或義務工作經驗將不會被計算在內。 (二)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達標並表現優異(I)」成績,應用學習中文「達標並表現優異」(最多計算兩科),以及其他語言科目C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3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三)有關科目可包括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 (四)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
 

職責

副創作總監的首要職責包括支援創作總監: (一)就多媒體內容、視覺資訊圖表、刊物、宣傳物品、展示板、展覽、紀念品及網頁設計,提供策略性創作方案及藝術方向,以推介政府的政策及服務;及 (二)協助帶領平面設計師團隊在創作(特別是多媒體設計方面)追求更卓越的專業水平。

聘用條款

獲取錄之申請人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合約期為一年。續約與否視乎屆時本部門的服務需要及受聘人的工作表現而定。

薪酬及福利

月薪港幣89,460元
受聘人如能圓滿地完成合約,並在合約期內一直維持良好的工作表現及行為,將會獲得一筆約滿酬金。該筆酬金,加上政府為受聘人在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下所作出的供款,將相等於受聘人合約期間底薪總額的百分之十五。在適用情況下,受聘人享有的休息日、法定假日、年假、產假/侍產假和疾病津貼將不會少於僱傭條例的規定。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本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創作項目測試及╱或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創作項目測試及╱或面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www.csb.gov.hk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查詢地址。 (h)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或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以親身或郵寄方式遞交的申請書須在2019年1月31日或之前送達查詢地址(信封上的郵戳日期將視為遞交申請表格的日期),信封面須註明申請的職位名稱。為避免郵件過期或未能成功派遞,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印/寫上正確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部門,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不使用指定的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提交申請、以傳真或電郵方式提交申請、資料不全或逾期遞交,其申請將不獲受理。 申請人請盡量於申請書內提供一個電郵地址。申請人應在申請表格上詳細列明其學歷、工作經驗及年期,尤其是擔任設計及創作工作的管理職位的相關工作經驗。 申請人並須把下列所需證明文件放入信封內封密,信封面註明申請的職位名稱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如適用),在2019年2月8日或之前以親身或郵寄方式遞交至查詢地址: (a)學位證書/文憑/證書副本,以證明其學歷; (b)成績單副本;及 (c)有關工作經驗的證明文件副本(如適用)。 如獲選參加創作項目測試及/或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三個月內接到通知(以電郵或郵寄方式)。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測試及/或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查詢

職位編號: 41270
地址: 香港中環統一碼頭道38號海港政府大樓7樓708室政府新聞處人力資源管理分組
電話: 28428637
截止申請日期 2019-01-31 23:59
刊登日期: 2019-01-18

申請摘要

副創作總監
政府新聞處
月薪港幣89,460元
電話: 28428637
截止申請日期: 2019-01-31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