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書可循以下其中一項途徑遞交︰
(1)填妥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並將其連同註(3)所列文件的副本,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郵遞至聯絡地址。申請表格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請在信封面上註明「申請測量主任(工程)職位」。為避免郵件過期或未能成功派遞,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署,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
(2)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在網上遞交申請的申請人,須另行於2020年1月3日或以前把註(3)所列文件的副本郵遞或電郵(電郵地址:
[email protected])至土木工程拓展署招聘組。申請人請於電郵內或郵寄有關文件時在信封面和文件副本的每一頁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當申請人透過電郵提交有關文件時,自動化系統會發出訊息予申請人以確認收到電郵。
沒有使用指定表格的申請、未填妥的申請表、逾期遞交或沒有夾附所需文件副本的申請書概不受理。申請人請盡量在申請表格上提供電郵地址。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