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兼職

兼職專業發展顧問(學校領導及專業發展)(EDB/PDT/034/20)

教育局

截止申請日期: 2020-02-14 18:00
時薪$552
 

過往薪酬歷史

過往相關職位空缺
沒有相關資料

入職條件

(a)持有香港所頒授的學士學位及香港專上教育機構所頒授的教育證書,或具備同等學歷;持有與教育相關的高級學位者優先;
(b)於取得學位後,在教育方面具備不少於15年的工作經驗,其中最少有10年在公營小學/中學擔任校長的經驗;以及
(c)具備優良的中、英文寫作能力及良好的英語和廣東話口語能力。
備註:
為廣周知,經本地評審的學士學位屬資歷架構第5級別。雖然資歷架構第5級別亦涵蓋其他資歷,但就是次招聘而言,只會接納學士學位資歷。有關資歷架構的詳情,可瀏覽資歷架構網站(www.hkqf.gov.hk)或致電3793 3955查詢。
 

職責

(a) 協助學校領導及專業發展組審閱校長資格認證資料冊的評審結果;
(b) 為擬任校長及新任校長籌辦編寫相關資料冊的工作坊;
(c) 向擬任校長及新任校長提供編寫相關資料冊的意見;以及
(d) 就有關評審資料冊的事項向學校領導及專業發展組提供意見。

聘用條款

獲錄用者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件聘用,合約期1年。

薪酬及福利

時薪552元 (每月需工作44小時)

附註

(a) 申請人須在申請表格上清楚註明職位編號及職位名稱,例如:兼職專業發展顧問(學校領導及專業發展)(EDB/PDT/034/20)。(b)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c)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d)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e)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f)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g)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www.csb.gov.hk內的 \"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h)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述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 [G.F. 340 (3/2013修訂版)] 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 下載。申請書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下列查詢地址(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東翼6樓 教育局專業發展及培訓分部行政組)。為避免郵件過期或未能成功派遞,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局,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有關上述空缺的資料,可按該項職位所列電話查詢。

查詢

職位編號: 42690
地址: 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東翼6樓 教育局專業發展及培訓分部行政組
電話: 3509 7562
截止申請日期 2020-02-14 18:00
刊登日期: 2020-01-31

申請摘要

兼職專業發展顧問(學校領導及專業發展)
教育局
時薪552元 (每月需工作44小時)
電話: 3509 7562
截止申請日期: 2020-02-14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