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少數族裔社區大使

社會福利署

截止申請日期: 2020-08-10 23:59
月薪$14,600
 

過往薪酬歷史

過往相關職位空缺
沒有相關資料

入職條件

申請人須:
(a) 能以中文或英文(書寫和口語)有效溝通;以及
(b) 能操流利和能書寫流暢印尼語、尼泊爾語、烏爾都語、旁遮普語、菲律賓語、泰語、北印度語、或越南語。

申請人如具有在社會福利機構工作的相關經驗,或具有接待公眾人士、舉辦活動、宣傳及推廣工作的知識,或能操流利廣東話,可獲優先考慮。
備註:
(1) 申請人須通過語文測試。
(2) 受聘人將被安排在主要醫院內的醫務社會服務部工作。
(3) 受聘人或須超時及不定時輪班工作及在周六、周日及公眾假期工作。
 

職責

少數族裔社區大使主要負責:
(a) 協助為少數族裔人士提供簡單的傳譯和翻譯服務,介紹福利服務及如有需要,協助他們填寫申請表格;
(b) 協助在接待處值班及接聽電話;
(c) 協助為少數族裔人士提供護送服務;
(d) 協助籌備及舉辦活動及節目,包括但不限於為少數族裔人士舉辦的活動;
(e) 協助製作少數族裔語言的宣傳/推廣資料;及
(f) 其他獲委派的工作。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合約為期12個月。受聘人在合約屆滿後會否獲得續約聘用,將視乎服務的需要,以及其工作表現和品行是否令人滿意而定。

薪酬及福利

月薪港幣14,600元
受聘人可按《僱傭條例》的規定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日、年假、產假╱侍產假及疾病津貼。

附註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網址如下:http://www.csb.gov.hk) 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參閱該資料冊。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 [G.F. 340(3/2013修訂版)] 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申請人須在申請表格[G.F. 340(3/2013修訂版)]的「專業資格」部分填寫其精通的語言,以及其所有全職工作的詳細職責說明,尤其是在社會福利機構的工作經驗,或接待公衆人士、舉辦活動、宣傳及推廣工作的相關工作經驗。

以親身或郵寄方式遞交的申請書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聯絡地址(如以郵寄方式提交申請,申請日期以信封上郵戳所示者為準),信封面須註明「申請少數族裔社區大使職位」。

為避免郵件過期或未能成功派遞,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的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署,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 作網上申請。

未填妥或逾期遞交的申請、以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的申請、沒有使用指定表格遞交的申請概不受理。

申請人請盡量在申請表格上提供電郵地址。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會在截止申請日期約二至四個星期內接獲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已經落選。

查詢

職位編號: 43290
地址: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0樓1012室社會福利署聘用組
電話: 2117 3950
截止申請日期 2020-08-10 23:59
刊登日期: 2020-07-21

申請摘要

少數族裔社區大使
社會福利署
月薪港幣14,600元
電話: 2117 3950
截止申請日期: 2020-08-10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