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職位

警員(專門人員)[樂隊隊員]

香港警務處

截止申請日期: 2020-09-04 23:59
月薪$25,380
 

過往薪酬歷史

過往相關職位空缺
1. 警員 月薪$25,380 2020-04
2. 警員 月薪$25,380 2020-04
3. 警員 月薪$24,110 2019-06
4. 警員 月薪$24,110 2019-06
5. 警員 月薪$24,110 2019-06

入職條件

(a) (i) 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2級或同等[註(2)]或以上成績[註(3)],或具同等學歷;或
(ii) 在香港中學會考五科考獲第2級[註(4)]/E級或以上成績[註(3)],或具同等學歷;
(b)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註(4)]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及操流利粵語;
(c) 精通一種或多種下列樂器:
(i) 木管樂器、銅管樂器、敲擊樂器,並持有由英國皇家音樂學院所頒發的八級或以上證書,或具備同等程度;或
(ii) 蘇格蘭風笛或蘇格蘭鼓,並持有由英國風笛學院 (The College of Piping, UK) 所頒發的三級或以上證書,或具備同等程度;或具備最少一年參與任何風笛及鼓樂團的演出經驗;
(d) 能通過所有遴選要求包括試演及體能測試;
(e) 符合下列體格標準︰
男性-身高至少163厘米,體重至少50公斤﹔女性-身高至少152厘米,體重至少42公斤;
(f) 通過視力測驗,戴眼鏡人士亦可申請,但必須在不配戴矯視工具下,通過測驗 ﹔及
(g) 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及在香港至少居住滿七年。
備註:
(1) 自2009 年4月1日起新聘的警員,在所屬職級服務滿12年、18 年、24 年及30年而工作表現良好,可獲得4個長期服務增薪點,即37,310元 (警務人員薪級表第16點) 至40,610元 (警務人員薪級表第19點) 。
(2) 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並表現優異」及「達標並表現優異(I)」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C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3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3) 有關科目可包括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
(4) 將於本學年內取得所需學歷資格的學生也可申請﹔申請人如獲錄用,必須在本學年內取得所需學歷資格才獲聘任。
(5) 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 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
 

職責

警員(專門人員)[樂隊隊員]主要負責專門工作的職責為:
(a) 執行樂隊每天的例行工作,包括為綵排及表演裝卸和設置樂器及裝備,及維持樂隊大樓的保安;
(b) 出席由警隊、特區政府及其他機構主辦的綵排、表演及會操;
(c) 定時檢查樂器及制服,確保它們妥當合用,如發現損壞或需要修理/更換,即須向長官報告;
(d) 遵照樂隊主任或樂隊副總監的指示,修讀音樂課程,以提高樂理知識;及
(e) 嚴守高水平的紀律及儀容。

(註:要穿著制服及彈性輪班當值,或須在香港境外的地區工作,並須遵守《警隊條例》的紀律規定。)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試用期為三年。成功通過試用期者將獲當局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受聘。

薪酬及福利

警務人員薪級表第3點 (每月25,380元) 至警務人員薪級表第15點 (每月36,290元) (註 1)

附註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
(f)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h)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i)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述查詢地址。
(j)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k) 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政府會測試應徵公務員人士的《基本法》知識。申請人在基本法測試的表現會佔其整體表現的一個適當比重。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 [G.F. 340 (3/2013修訂版)] 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 (http://www.csb.gov.hk) 下載。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 (http://www.csb.gov.hk) 作網上申請。一切遴選程序將由招募組預約安排,投考人毋須親身遞交表格。申請人亦可於香港警務處互聯網 (http://www.police.gov.hk/recruitment )瀏覽有關此職位的資料。

申請書須夾附詳盡履歷,載列與這職位相關的工作經驗,連同學歷/音樂資歷的證書/證明副本、修業成績單副本及工作/演出經驗證明(如適用),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有關招聘部門的下述查詢地址,否則申請書將不獲受理。信封上的郵戳日期將被視為申請日期。請於信封面註明申請職位名稱。透過網上遞交申請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後的一星期內將詳盡履歷,學歷/音樂資歷的證書/證明副本、修業成績單副本及工作/演出經驗證明(如適用)送交下述查詢地址,請於信封面及每一頁有關的文件上清楚寫上其網上申請編號。逾期遞交的申請以及申請表資料不全的申請表格均不獲考慮。本組不會接收郵資不足的郵件,有關郵件將由香港郵政退回寄件人或銷毀。為確保郵件能妥善送達,請支付足額郵資及註明回郵地址。

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查詢

職位編號: 43343
地址: 香港灣仔軍器廠街一號警察總部警政大樓37樓警察招募組
電話: 28603189
截止申請日期 2020-09-04 23:59
刊登日期: 2020-08-05

申請摘要

警員(專門人員)[樂隊隊員]
香港警務處
警務人員薪級表第3點 (每月25,380元) 至警務人員薪級表第15點 (每月36,290元) (註 1)
電話: 28603189
截止申請日期: 2020-09-04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