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手續
塡妥的申請書須連同香港高級程度會考/香港中學會考/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同等學歷的證書副本及現正修讀的課程的成績單副本遞交。如證書或成績單的背面載有評級制度的資料,請一併提交有關副本。申請人另須撰寫約400字的短文,闡述申請暑期實習生(法律)職位的原因。另請在短文中註明最早可上任的日期及聘任時期。
(a) 就讀於本地專上院校的學生須經所屬院校的學生事務處/就業輔導中心遞交申請。請留意所屬院校訂出的截止申請日期。
(b) 在非本地專上院校就讀的學生,應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下載申請表格(http://www.csb.gov.hk/tc_chi/admin/appoint/782.html),並在2022年5月13日或之前將申請書寄交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高座27樓2715室法律援助署人事部(以郵戳為準)。申請人請確保已支付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會由香港郵政安排退回或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