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try Requirements
(a)持有本港頒授有關人文學科、理科的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參閱註(ii)];
(b)持有本港專上教育機構所頒授的教育證書,或具備同等學歷;
(c)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中取得「二級」成績或具備同等學歷[參閱註(iii)];
(d)於取得有關學歷後,在個人、社會及人文教育或科學教育的學習領域的科目具有不少於6年的教學、教師培訓或為學校提供直接支援以促進教與學的經驗[參閱註(iv)];申請人如具備新高中通識教育科的課程發展及學習/教授/評估的經驗,可獲優先考慮;
(e)具有領導或支援中學推行校本課程發展的經驗;
(f)熟悉本地教育制度和本地及國際近年的課程改革情況;
(g)掌握良好溝通和人際技巧;以及
(h)具良好中英文書寫能力及操流利英語和粵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