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條件
(a)持有本港頒授有關中國語文科的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以及持有本港專上教育機構所頒授的教育證書,或具備同等學歷[參閱註(ii)];
(b)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中取得「二級」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參閱備註(iii)];
(c)在取得有關學歷後,具有不少於6年中國語文/中國文學/普通話教學及/或課程發展的經驗[參閱備註(iv)];
(d)良好的溝通技巧、思考能力和能與人建立良好人際關係;
(e)申請人如具備與中國語文課程有關的碩士或博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或精通普通話/及或具備普通話教育及/或普通話教授中文的經驗,均可獲優先考慮;以及
(f)獲邀出席面試的申請人須接受普通話知識及能力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