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課程主任[校本課程發展(中學)/科學教育](EDB/QASBS/132/14)

教育局

截止申請日期: 2014-08-22 18:00
月薪$57,275
 

過往薪酬歷史

入職條件

(a)持有本港頒授有關科學的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見註(ii)]; (b)持有本港專上教育機構所頒授的教育證書,或具備同等學歷; (c)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中取得「二級」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見註(iii)]; (d)於取得有關學歷後,在初中及高中程度的科學科目具有不少於6年有關教學、教師培訓或為學校提供直接支援以促進教與學的工作經驗; (e)申請人若具備(i)有關通識教育科(中四至中六)的知識及教學經驗,或(ii)領導或支援中學推行校本課程發展的豐富經驗,可獲優先考慮; (f)熟悉本地及國際的教育制度和近年的課程改革情況;以及 (g)掌握良好的中英文溝通能力和人際技巧。
備註:
(i)課程主任[校本課程發展(中學)/科學教育]職位的申請日期為2014年8月8日(星期五)至2014年8月22日(星期五)。 (ii)申請人須在申請表上清楚註明所修讀學位課程的主修和副修科目。申請人如有其他學歷(例如碩士或博士學位),亦須一併在申請表上列明。 (iii)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及「D」級的成績,分別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和「一級」成績。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C」級或以上及「D」級的成績(或同等成績),則分別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和「一級」成績。在InternationalEnglishLanguageTestingSystem(IELTS)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人士,在IELTS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會視為已符合課程主任職位的英語能力要求。IELTS考試成績必須在上述職位開始接受申請的首天(即2014年8月8日)仍然有效。 (iv)申請人須述明於取得有關學歷後所具備的相關工作經驗及性質。 (v)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所有教育局課程主任職位的招聘,均會包括《基本法》知識的評核。申請人在基本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的成績,會用作評核是否適合獲聘的其中一個考慮因素,但不會影響其申請教育局課程主任職位的資格。原則上,申請人的學歷、經驗和才能仍然是考慮其是否適合獲聘的主要因素。 (vi)申請人或須於遴選面試當天參加筆試。
 

職責

(a)為中學提供到校支援,以協助這些學校推行不同的課程發展措施、制訂課程方案、探討有效的學與教策略及編製學習材料; (b)鑑別、評估、促進及推廣學校在推行學校課程及發展校本課程的良好實踐經驗; (c)提升學校課程領導的素質、技巧和所需知識; (d)組織及舉辦專業發展活動,以便推行與學習領域和課程新措施有關的課程發展措施; (e)分擔組內的行政工作,並協助策劃、執行和評審課程發展措施及校本支援服務;以及 (f)就推行課程發展措施及校本支援服務,與科目專家、其他人士或團體聯繫。

聘用條款

獲錄用者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件聘用,合約期2.5年。

薪酬及福利

月薪57,275元
(a)根據《僱傭條例》的規定,按適當情況,可享有18天年假、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產假及疾病津貼。(b)獲錄用者如圓滿履行合約、而期間一直表現理想兼行為良好,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合約期所得底薪總額的15%。(c)其他附帶福利包括醫療及牙科診療福利,在適當情況下,更可獲得房屋福利。

附註

(a)申請人須在申請表格上清楚註明職位編號及職位名稱,例如:課程主任[校本課程發展(中學)/科學教育](EDB/QASBS/132/14)。(b)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c)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d)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e)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f)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g)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h)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書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下列查詢地址(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2樓1222室教育局質素保證及校本支援分部)。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有關上述空缺的資料,可按每項職位所列電話查詢。

查詢

職位編號: 34846
地址: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2樓1222室教育局質素保證及校本支援分部
電話: 28926509
截止申請日期 2014-08-22 18:00
刊登日期: 2014-08-08

申請摘要

課程主任[校本課程發展(中學)/科學教育](EDB/QASBS/132/14)
教育局
月薪57,275元
電話: 28926509
截止申請日期: 2014-08-22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