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條件
申請人須-
(a) (i)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2級或同等[註一]或以上成績[註二],或具 同等學歷;或
(ii)在香港中學會考五科考獲第2級[註三]/E級或以上成績[註二],或具同等學歷;
(b)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 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註三]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
(c) 能於下列最少一個時段提供服務(如能於多於一個或以上時段提供服務可獲優先考慮)[註四]︰
時段
(1) 星期一、二及/或五︰ 上午7時至下午2時
(2) 星期一至五︰ 上午9時至下午1時;及/或 下午2時至6時;及/或 下午5時至8時
(3) 星期五︰ 下午5時半至晚上10時
(4) 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 上午9時至下午1時; 及/或下午2時至6時;及/或下午6時至晚上10時
(d) 如有相關工作經驗、中、西樂團及/或樂器知識、電腦應用、影像媒體處理知識,或急救課程證書者可獲優先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