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try Requirements
一級研究主任須有行政/管理的知識及經驗,故獲聘任者須在取得學士學位後,至少有四年擔任行政/管理職位的工作經驗。如申請人曾擔任研究行政工作、處理研究撥款申請及/或於高等教育界別有工作經驗,可獲優先考慮。
假如應徵者未能符合一級研究主任要求,則可考慮申請二級研究主任的職位。假如秘書處認為合適,亦會向申請一級研究主任的應徵者提出聘任為二級研究主任。
應徵為一級研究主任/二級研究主任的其他入職條件包括:
(一) 持有本港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
(二) 具備優良中英文書寫及口語能力。申請人須符合語文能力的要求,即在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取得C級或以上的成績,及在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或GeneralCertificateofEducation(AdvancedLevel)(GCEALevel)EnglishLanguage科取得C級或以上的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註);
(三) 勤奮進取、能獨立工作及有強烈的責任感;
(四) 擁有優良的組織能力、籌劃及分折技巧,並能於壓力下工作;以及
(五) 有良好的電腦運用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