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錄用的申請人將派往發展局工務科轄下的起動九龍東辦事處,負責以下工作(註2)-(a)制訂市場推廣策略,並在本地及海外落實市場推廣計劃,為九龍東建立和發展獨特的品牌及地區特色;(b)協助擬訂諮詢策略,以徵詢持份者對新措施及項目的意見;(c)協助推廣和舉辦公共關係節目、大型會議、工作坊、研討會、探訪、典禮活動、會議及其他宣傳活動,以支援為九龍東推出的各種措施;(d)協助協調和安排由起動九龍東辦事處主辦或支持的各種活動;(e)協助定期監察和更新起動九龍東辦事處網頁;(f)協助管理起動九龍東辦事處的展覽活動及展示材料;(g)為相關委員會提供秘書處支援;(h)提供支援協助籌備和舉辦國際比賽或活動;以及(i)執行其他獲委派的職務。
Terms of Appointment
申請人如獲錄用,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為期約10個月。合約屆滿後是否獲續聘,須視乎屆時發展局的服務需求及受聘人的工作表現而定。
Salary and Fringe Benefits
月薪港幣31,200元
如受聘人在合約期內一直表現理想,則在合約期圓滿結束後,可獲發約滿酬金。約滿酬金連同政府按照《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而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會相等於受聘人合約期所得底薪總額的15%。受聘人可按《僱傭條例》的規定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年假、產假/侍產假及疾病津貼等福利(如適用),詳情將在獲聘時再行確定。
General Notes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或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申請人並非公務員,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的規定為準。(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申請人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申請人,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選中的申請人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及╱或面試。(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合適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符合入職條件,則無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筆試。(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學歷的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申請人須把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連同申請表及上述證明文件一併郵寄至查詢地址。(h)本欄所載的非公務員職位空缺資料,亦可於發展局網頁瀏覽(網址:http://www.devb.gov.hk.)。
How to apply
申請表格[通用表格第340號(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人須在申請表格註明所申請的職位,填妥後的表格須連同詳盡履歷,在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郵寄至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西翼15樓發展局工務科人事組(查詢電話:35097687)。遞交申請表時,請提交詳盡履歷,資料包括-(a)由中學起在公開考試中報考科目的成績級別(述明考取成績的確實日期);(b)學士學位的詳情(例如主修科目及榮譽等級);(c)取得的專業資格(如有的話);以及(d)就業記錄同詳細的職責說明。如資料不齊全或不清楚,申請將不獲處理。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8個星期內接獲通知,但這段期間的長短或會有變,事前不會通知申請人。倘若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落選論。
Enquiry
Job No.: 33515
Address: 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西翼15樓發展局工務科人事組
Telephone: 35097687
Closing Date 2013-08-26 23:59
Publish Date 2013-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