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徵者必須以通用表格第340號(3/2013修訂版)提出申請。表格可在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工作證明副本(適用於所有應徵者)及修業成績副本或其他學歷證明文件副本(適用於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頒授的學歷人士),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下述查詢地址。請在信封面註明所申請職位的名稱。
此外,應徵者亦可通過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應徵者如在網上遞交申請,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把相關證書副本及工作證明副本,郵寄到下述查詢地址或電郵至
[email protected]。
若申請表格資料不齊全或不清楚,申請將不獲受理。應徵者如獲選參加面試,一般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六至八星期內接獲通知。未接獲面試通知者,可視作落選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