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凡未附有「申請手續」所述文件的申請或會不獲考慮。申請人須將所須文件寄交至查詢地址或電郵至環境保護署招聘課(
[email protected])(ii)「申請手續」第(b)及(c)項所述的文件副本或會轉交有關專業學會,以便審核申請人的學歷是否符合成為該會正式會員/參加該會專業考試/訓練計劃的要求。(iii)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及/或筆試。(iv)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上述職位。(v)申請人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把填妥的表格及指定隨附文件送抵查詢地址。(vi)面試預計於2016年5月至7月期間在香港進行,申請人須在該段期間接受面試。政府可按其需要,更改面試的預定計劃,而毋須預先通知申請人。落選的申請人不會獲通知。如有需要,申請人可致電查詢電話查詢其申請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