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為消防處設計和開發所有有關保安的資訊科技基本設施;
(2) 為個人電腦、伺服器、資訊科技設備、路由器、防火牆、伺服器中心和後備電源等設備進行維修保養,以及監察這些設備的處理能力;
(3) 進行軟件安裝和維修保養,處理軟件的特許權和使用事宜;
(4) 匯報硬件的使用和保安水平;
(5) 執行網絡基本設施的維修保養;
(6) 執行和跟進資訊科技計劃和改善項目,包括系統的用戶驗收測試、備份、升級和改善、檔案伺服器和網頁管理,以及其他資訊科技計劃;
(7) 協助高層管理人員編訂資訊科技政策和程序手冊,進行資訊科技培訓,訂立後備方案和進行事故管理;
(8) 就所有資訊科技事宜為消防處提供技術建議;
(9) 協助消防處研究資訊科技措施,提升部門資訊科技能力,以及在部門內落實電子政府策略;
(10) 管理系統開發、支援和維修保養事宜,包括資訊科技系統的分析、設計、程式編製和生產支援;
(11) 統籌有關資訊科技計劃的事宜,包括處理電腦化要求、採購、場地準備工作、數據轉換、用戶驗收和培訓;以及
(12) 監督技術人員落實和試運資訊科技計劃和系統。
Terms of Appointment
獲取錄的申請人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合約期由聘用日期起計12個月,續約與否視乎屆時情況而定。獲取錄的申請人每星期須工作44小時(包括用膳時間),工作時間一般固定為星期一至五,以主管安排為準。
Salary and Fringe Benefits
月薪港幣65,740元
(a)受聘人如在合約期內一直表現和行為良好,在合約圓滿結束後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根據香港法例第485章《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相等於受聘人在合約期內所得底薪總額的15%;(b)受聘人以連續僱傭合約受聘每12個月,可享有10天年假。根據《僱傭條例》的規定和合約條款,受聘人可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期(或代替假日)、產假/侍產假和疾病津貼。
General Notes
(a)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申請人並非公務員,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b)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c)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以獲聘時的規定為準。
(d)政府是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申請人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申請人,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甄選的申請人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申請職位的殘疾人士如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可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學歷的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表副本和證書副本到上述地址。
(h)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How to apply
申請人須於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內詳列有關的學歷及工作經驗,並將已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學歷證明(如修業成績表副本、證書副本)及相關工作經驗的證明文件副本,在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交以下地址。請在信封上註明申請職位。申請日期以信封上郵戳所示日期為準。請在投寄前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並已貼上足夠郵資,以免申請未能成功遞交。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會由香港郵政安排退回或銷毀。申請人亦可在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提出網上申請。申請人如透過網上申請,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後一星期內,把修業成績、證書及工作證明文件副本另行送交以下地址。申請人如非以指定方式提出申請,又或申請表格資料不全或過期遞交,均不會受理。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於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星期內接獲通知。通知書將會以電郵發出,請確保已提供正確的電郵地址。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可視作落選論。
Enquiry
Job No.: 38049
Address: 九龍尖沙咀東部康莊道一號消防總部大廈八樓委聘組
Telephone: 27337519
Closing Date 2016-10-27 23:59
Publish Date 2016-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