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n Civil Servants

行政助理

民政事務總署

Closing Date: 2017-01-09 23:59
$20,385 per month
 

Salary History

Job Vacancies History
1. 行政助理(社區重點項目計劃) $20,385 per month 2016-11
2. 行政助理(葵青民政事務處) $20,385 per month 2016-11
3. 行政助理(區議會)/行政助理 $20,385 per month 2016-09
4. 行政助理 $20,385 per month 2016-08
5. 行政助理 $19,475 per month 2016-07

Entry Requirements

(1)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頒發的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 (2)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3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參閱註]; (3)具備良好中英文書寫能力並操流利粵語和英語; (4)具備良好電腦知識,包括MSExcel、PowerPoint及中文電腦文書處理;以及 (5)具至少兩年或以上公關、聯絡或行政工作經驗的申請人可獲優先考慮。
Remarks
(1)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並表現優異」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C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3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2)有關科目可包括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 (3)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
 

Duties

(1)負責一般行政及管理工作,例如:資源管理、系統及檔案管理、項目計劃的籌備、統計資料的蒐集和分析、報告書匯編等; (2)負責回答一般市民的查詢; (3)負責處理各項公眾申請及相關事宜; (4)為委員會和工作小組服務,包括撰寫和擬備會議紀錄和資料文件;統籌會議所需的輔助安排,以及與區議員和其他有關人士和團體聯絡;及 (5)協助協調及執行民政事務總署舉辦的活動。

Terms of Appointment

(1)申請人如獲聘用,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 (2)受聘人須於灣仔民政事務處工作; (3)或需於戶外及正常上班時間以外工作,包括星期日及公眾假期。 (4)聘用合約可能不足12個月;續約與否須視乎工作表現及工作需要而定。

Salary and Fringe Benefits

每月20,385元
(1)按照《僱傭條例》的規定,視乎情況給予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年假、產假和疾病津貼; (2)如受聘人在合約期內一直表現理想且行為良好,則在合約圓滿結束後,可獲發約滿酬金(須符合合約條件)。該筆酬金,連同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合約期所得底薪總額的15%。

General Notes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How to apply

(1)申請表格[通用表格第340號(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各就業中心索取,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2)申請表格填妥後,須連同學歷的副本,於2017年1月8日或之前郵寄或親身送交下述地址。如以郵寄方式遞交申請,申請日期以郵戳日期為準。如親身遞交,請於截止申請日當天下午六時前送達下述地址。請在信封面註明“申請行政助理職位"。逾時遞交、資料不全或沒有夾附相關證明文件的申請將不獲考慮。 (3)獲邀出席面試的申請人,請攜同有效的香港身份證、學歷證明文件正本與近照一張(適用於護照的尺寸)出席面試。 (4)申請人如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兩個月內未獲邀參加面試,可視作落選。

Enquiry

Job No.: 38251
Address: 香港灣仔軒尼詩道130號修頓中心21樓 灣仔民政事務處
Telephone: 28352006
Closing Date 2017-01-09 23:59
Publish Date 2017-01-05

Job Summary

行政助理
民政事務總署
每月20,385元
Telephone: 28352006
Closing Date: 2017-01-09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