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try Requirements
申請人必須具備下列資格:
(a) 持有在香港考取的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主修翻譯-越南語及英語或孟加拉語及英語者可獲優先考慮;
(b) 曾接受越南語及英語或孟加拉語及英語的翻譯及傳譯專業訓練或具越南語及英語或孟加拉語及英語的翻譯及傳譯工作經驗;
(c) 在越南語及英語或孟加拉語及英語方面具良好書寫能力;
(d) 能說流利越南語及英語或孟加拉語及英語;
(e) 能準確清晰、符合語法及以適當的文體傳達以越南語及英語或孟加拉語及英語書寫的文字的意思;以及
(f) 已登記為香港特區政府司法機構的越南語或孟加拉語的兼職傳譯員者可獲優先考慮。
備註:符合入職條件的申請人將須接受有關越南語及英語或孟加拉語及英語的筆試及口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