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try Requirements
申請人須:
(a) 須持有電腦科學/資訊科技或相關學科學位;
(b)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取得的成績達第2等級或以上,或具同等成績[註];
(c) 在取得(a)項學歷後,在資訊科技界具最少8年工作經驗,包括:
(i) 在具規模的機構具最少4年系統分析員或同等工作經驗,推行資訊科技項目,專責資訊管理、流動系統管理、擬備和審議資訊科技項目標書、項目及承辦商管理、品質保證、用戶需求分析、系統分析及設計、系統推行、用戶培訓和系統支援;以及
(ii) 在資訊科技項目發展方面具最少6年在客戶端/伺服器及/或網上應用系統的工作經驗,其間採用以下最少3種技術:(i)應用HTML、JavaScript及PHP程式開發網頁;(ii)開發LotusNotes應用系統;(iii)應用.NET、PHP、Apache及/或IIS程式開發網上應用系統;(iv)在iOS及Android平台開發流動應用程式;
(d) 須具有關工作流程及/或個案管理系統的實際部署推行經驗;
(e) 如具香港特區政府資訊科技項目採購、項目管理、資訊管理規定和規例的知識和經驗,可獲優先考慮;以及
(f) 持有項目管理、商業分析、Java及/或.NET程式設計的專業證書更佳。
(註︰過往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視為等同2007年及其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第2等級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