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必須使用指定的申請書(G.F.340 [3/2013修訂版])。該申請書可於公務員事務局網站 (https://www.csb.gov.hk)下載,亦可於民政事務總署各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
申請人必須在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連同個人履歷遞交填妥的申請書。請在個人履歷上,詳列相關工作經驗並重點列出你符合上述入職條件(b)(i)至(iv)項中最少一項的工作經驗要求。
申請人必須經下列其中一個方式連同個人履歷遞交申請書:
(a) 於2023年4月11日或之前郵寄到香港北角渣華道333號北角政府合署4樓413室公務員學院人事部(信封上的郵戳日期將視為遞交申請書的日期)。信封面須註明申請的職位名稱;
(b) 於2023年4月11日下午6時或之前親身把申請送達香港北角渣華道333號北角政府合署4樓413室公務員學院人事部;
(c) 於2023年4月11日或之前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s://www.csb.gov.hk)在線遞交G.F.340,並於2023年4月11日或之前以電郵(
[email protected])或郵寄(信封上的郵戳日期將視為遞交履歷的日期)送交履歷,並註明網上申請編號。
如在申請截止日期起計五個工作天後仍未收到有關職位申請及/或個人履歷的認收書或確認電郵,請致電2231 3863或電郵至
[email protected]聯絡公務員學院人事部。
以傳真或電郵方式提交的G.F.340,將不獲受理。沒有使用指定申請書(G.F.340)、未填妥申請書、逾期遞交申請書或沒有另行提交個人履歷的申請人,其申請將不獲考慮。
為避免派遞延誤或未能成功派遞,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和支付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局,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
截止申請日期:
截止申請日期為2023年4月11日。逾期遞交或未填妥的申請將不獲接納。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時,網上申請系統或會因為處理大量申請而超出負荷。為確保能適時完成網上申請程序,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