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主要負責協助海事主任/海事監督執行以下職務:
(a) 與港口運作有關的職務,包括船舶交通管理及客運碼頭管理和運作;以及
(b) 舉行香港合格證明書考試,以便船員在本地船隻和遊樂船隻服務。
入職條件
(a)(i) 持有海事處處長所簽發的二級(甲板高級船員)(遠洋航行)適任證書,或同等資歷;或 (ii) 持有海事處處長所簽發的二級(甲板高級船員)(遠洋航行)香港執照;或 (iii) 持有海事處處長所簽發的二級或以上(甲板高級船員)(內河航行)適任證書,並在取得資格後累積四年相關工作經驗;
(b) 能操流利粵語,中文讀寫能力俱佳;以及
(c) 能操流利英語,英文讀寫能力俱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