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职位

助理督学(学位) [职位 (C) 中国语文教育]

教育局

预定申请日期: 2019-12-27 23:59
月薪$44,325
 

过往薪酬历史

入职条件

申请人必须–
(a) 持有香港颁授的中国语文学士学位,或具备同等学历;
(b) 持有香港专上教育机构颁授的教育证书,或具备同等学历;
(c) 在取得学士学位后具备四年有关的工作经验[参阅注(1)]。申请人如具备中文作为第二语言的教学经验,可获优先考虑;以及
(d) 符合语文能力要求,即在综合招聘考试两张语文试卷 (中文运用及英文运用) 中取得「二级」成绩,或具备同等成绩[参阅注(2) - (5)]。

申请人必须具责任感、积极进取和热心工作;品格良好、为人正直;有志于教育服务;以及能以中、英文有效沟通。

持有香港以外学术机构所颁授学历的申请人,请随申请书夹附有关学术机构所签发的文凭/证书、成绩单及列明有关课程的授课形式(例如全日制/兼读制、在当地院校上课/遥距授课等)的证明文件副本。申请人也应尽可能提供所有其他有关的学历证明文件副本,以便进行学历评审的工作。至于持有本地学历的申请人,亦须夹附列明其修读学位课程时主修和副修科目及/或相关科目训练的证明文件副本。
备注:
(1) 申请人须述明于取得有关学位后所具备的相关工作经验及性质。
(2) 综合招聘考试的中文运用及英文运用试卷的成绩分为「二级」、「一级」或「不及格」,并以「二级」为最高等级。
(3) 香港中学文凭考试中国语文科「第5级」或以上成绩;或香港高级程度会考中国语文及文化、中国语言文学或中国语文科「C」级或以上的成绩会获接纳为等同综合招聘考试中文运用试卷的「二级」成绩。香港中学文凭考试英国语文科「第5级」或以上成绩;或香港高级程度会考英语运用科或General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Advanced Level) (GCE A Level)English Language科「C」级或以上的成绩则会获接纳为等同综合招聘考试英文运用试卷的「二级」成绩。
(4) 申请人若现时并没有所需综合招聘考试成绩,或具备同等成绩,但已报名參加在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四日在香港举行的综合招聘考试也可申请,其申请只会在他们于上述考试取得所需成绩后方获处理。申请人须在申请表格[G.F.340(3/2013修订版)]内「学历(I)公开考试成绩」一栏中申报已报名參加该综合招聘考试。本局会在二零二零年一月上旬以电邮形式要求有关申请人提供他们最新的综合招聘考试成绩,因此,申请人需确保他们于申请表格上填写的电邮地址准确无误,并留意相关电邮(如适用)。如有关申请人并未收到本局要求其提供最新的综合招聘考试成绩的电邮,请在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五日或之前与本局聘用及人事组联络 (电话号码:2892 6175或2892 5705)。
(5) 在International English Language Testing System (IELTS)学术模式整体分级取得6.5或以上,并在同一次考试中各项个别分级取得不低于6的成绩的人士,在IELTS考试成绩的两年有效期内,会获接纳为等同综合招聘考试英文运用试卷的「二级」成绩。有关考试成绩必须在职位接受申请期内其中任何一日有效。
(6) 为提高大众对《基本法》的认知和在社区推广学习《基本法》的风气,政府会测试应征公务员职位人士的《基本法》知识。申请人在基本法测试的表现会占其整体表现的一个适当比重。
(7) 为广周知,经本地评审的学士学位属资历架构第5级别。虽然资历架构第5级别亦涵盖其他资历,但就是次招聘而言,只会接纳相关科目的学士学位资历。有关资历架构的详情,可浏览资历架构网站(www.hkqf.gov.hk) 或致电3793 3955查询。
 

职责

助理督学(学位)主要负责以下职务:
(a) 进行质素保证视学;
(b) 协助教育专业人员的专业训练及发展;
(c) 协助课程发展及评审;
(d) 提供校本支援及协助学校发展;
(e) 监察和提供特殊教育服务;以及
(f) 协助规划及推行其他教育政策。

获取录的申请人须接受调职安排,以配合部门的运作需要。除了担任所申请科别的职位外,申请人可能会被安排填补一般事务科别或其他相关范畴的职位。

聘用条款

获取录的申请人会按公务员试用条款受聘三年。通过试用关限后,可获考虑按当时适用的长期聘用条款聘用。

薪酬及福利

总薪级表第23点(每月港币44,325元)至总薪级表第33点(每月港币70,090元) [参阅附注(6)]

备注

(1) 假如新入职员工成功通过试用或合约期而其后转为按新长期聘用条款受聘,他/她便符合资格参加公务员公积金计划(公积金计划)。政府对公积金计划作出的供款,包括强制性及自愿性供款,按累进供款率计算,供款率为合资格员工实任职级基本薪金的5%至25%,按员工按公务员条款受聘并完成的无间断服务年期递增。一般而言,当合资格员工完成三年的无间断服务年期并转为按新长期聘用条款受聘及加入公积金计划时,上述的政府供款率为15%。有关公积金计划的详情,可浏览公务员事务局网站(www.csb.gov.hk)。
(2) 除另有指明外,申请人于获聘时必须已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3) 作为提供平等就业机会的雇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业方面的歧视。所有符合基本入职条件的人士,不论其残疾、性别、婚姻状况、怀孕、年龄、家庭岗位、性倾向和种族,均可申请本栏内的职位。
(4) 公务员职位是公务员编制内的职位。应征者如获聘用,将按公务员聘用条款和服务条件聘用,并成为公务员。
(5) 入职薪酬、聘用条款及服务条件应以获聘时的规定为准。
(6) 顶薪点只供参考,有关资料日后或会更改。
(7) 附带福利包括有薪假期、医疗及牙科福利。在适当情况下,更可获得房屋资助。
(8) 如果符合订明入职条件的应征者人数众多,教育局可以订立筛选准则,甄选条件较佳的应征者,以便进一步处理。在此情况下,只有获筛选的应征者会获邀参加招聘考试及╱或面试。
(9) 政府的政策,是尽可能安排残疾人士担任适合的职位。残疾人士申请职位,如其符合入职条件,毋须再经筛选,便会获邀参加面试╱笔试。在适合受聘而有申报为残疾的申请人和适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请人当中,招聘当局可给予前者适度的优先录用机会。有关政府聘用残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关措施载列于《用人唯才:残疾人士申请政府职位》的资料册内。申请人可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参阅该资料册,网址如下:http://www.csb.gov.hk内的 「公务员队伍的管理-聘任」。
(10) 教育局会严格按照其个人资料政策使用应征者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并会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的复本。
(11) 截止申请日期临近时,网上申请系统可能需要处理大量申请而非常繁忙。申请人应尽早递交申请,以确保在限期前于网上完成申请程序。

申请手续

I. 以邮寄方式或亲身递交申请
申请表格[G.F. 340 (3/2013修订版)]可向民政事务总署各区民政事务处民政咨询中心或劳工处就业科各就业中心索取。该表格也可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http://www.csb.gov.hk)下载。

填妥的申请书,连同用以证明相关学历的文凭/证书及成绩单的副本,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或之前送达下列查询地址。请勿递交任何证明文件的正本。如以邮寄方式提交申请,信封上邮戳所示的日期不可在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之后。为避免邮件过期或未能成功派递,在投寄前请确保信封面已清楚写上正确地址及已贴上足够邮资。所有邮资不足的邮件将不会派递至本局,并会由香港邮政按情况退还寄件人或销毁。申请人须自行承担因未有支付足够邮资而引致的任何后果。申请人须在申请书上及信封面注明所申请的职位,例如:「申请助理督学(学位)[职位(C) 中国语文教育]」。有意应徴超过一个职位的申请人,须就所申请的职位逐一提交申请。

II. 在网上递交申请
申请人亦可透过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http://www.csb.gov.hk)作网上申请。申请人如在网上递交申请,必须于二零二零年一月六日或之前把其文凭/证书、成绩单等证明文件的副本,以邮寄或送交下列查询地址,信封面及所有证明文件副本上须注明网上申请编号。请勿递交任何证明文件的正本。

若申请书并非以指定的申请表格[G.F.340 (3/2013修订版)]提交、以传真或电邮提交、逾期提交或没有夹附充足证明文件的申请,将不获受理。

合资格的申请人须参加助理督学(学位)招聘考试。只有在笔试中成绩及格的申请人,方会获邀参加面试。申请人如获邀参加助理督学(学位)招聘考试,会在二零二零年二月中或之前接获邮寄/电邮通知,请确保已填写正确邮寄/电邮地址。招聘考试预计会于二零二零年二月举行。由于核实申请人的资格需时,申请人即使获邀参加招聘考试,并不表示已符合助理督学(学位)职位的入职条件。申请人如未获邀请参加助理督学(学位)招聘考试,可视作落选论。

查询

职位编号: 42498
地址: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13号胡忠大厦16楼1636室教育局聘用及人事组
电话: 2892 6175 / 2892 5705
预定申请日期 2019-12-27 23:59
发布日期: 2019-12-07

申请摘要

助理督学(学位) [职位 (C) 中国语文教育]
教育局
总薪级表第23点(每月港币44,325元)至总薪级表第33点(每月港币70,090元) [参阅附注(6)]
电话: 2892 6175 / 2892 5705
预定申请日期: 2019-12-27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