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a)职责:
(1) 协助筹备和进行有关选举(例如处理选举投诉、选举提名及其他与选举相关的工作)、选民登记及选民投票率的工作;
(2) 提供一般行政支持;
(3) 在有需要时进行户外工作;以及
(4) 在有需要时执行其他职务。
职位(b)职责:
(1) 协助统筹宣传区议会的工作;
(2) 协助处理分配给区议会之拨款的拨款申请;
(3) 协助定时检讨与拨款事宜相关的程序;
(4) 就区议会及辖下的委员会/工作小组的日常运作提供行政支持;
(5) 协助管理屯门民政事务处(屯门民政处)辖下的地区设施及维修保养工作;
(6) 协助处理屯门民政处辖下的树木保养工作;
(7) 协助规划及监察地区小型工程计划;
(8) 就地区小型工程计划的工作会议提供行政支持;以及
(9) 在有需要时执行其他职务。
聘用条款
(1) 申请人如获聘用,将会按非公务员合约条款受聘,职位(a)合约期由受聘日至2020年10月31日,职位(b)合约期为12个月;上述职位的合约期或因应运作所需有所改变;\r\n(2) 职位(b),受聘人续约与否须视乎工作表现及工作需要而定; \r\n(3) 受聘人或需要超时工作及在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工作。
薪酬及福利
月薪港币 26,000 元
(1) 按照《雇佣条例》的规定,视乎情况给予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年假、产假和疾病津贴;
(2) 受聘人如在合约期内一直表现理想且行为良好,当合约圆满结束后,可获发约满酬金。该笔酬金,連同政府根据《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的规定为受聘人向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所作的供款,将相等于合约期所得底薪总额的15%。
备注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请人于获聘时必须已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b) 作为提供平等就业机会的雇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业方面的歧视。所有符合基本入职条件的人士,不论其残疾、性别、婚姻状况、怀孕、年龄、家庭岗位、性倾向和种族,均可申请本栏内的职位。
(c) 非公务员职位并不是公务员编制内的职位。应征者如获聘用,将不会按公务员聘用条款和服务条件聘用。获聘的应征者并非公务员,并不会享有获调派、晋升或转职至公务员职位的资格。
(d) 入职薪酬、聘用条款及服务条件,应以获聘时之规定为准。
(e) 如果符合订明入职条件的应征者人数众多,招聘部门可以订立筛选准则,甄选条件较佳的应征者,以便进一步处理。在此情况下,只有获筛选的应征者会获邀参加招聘考试╱面试。
(f) 政府的政策,是尽可能安排残疾人士担任适合的职位。残疾人士申请职位,如其符合入职条件,毋须再经筛选,便会获邀参加面试/笔试。
(g) 持有本港以外学府╱非香港考试及评核局颁授的学历人士亦可申请,惟其学历必须经过评审以确定是否与职位所要求的本地学历水平相若。有关申请人须邮寄修业成绩副本及证书副本到下列查询地址。
申请手续
申请表格[通用表格第340号(3/2013修订版)]可向民政事务总署各区民政事务处咨询中心或劳工处各就业中心索取,也可从公务员事务局网站(http://www.csb.gov.hk)下载。
申请表格连学历及工作证明文件副本须于截止申请日期下午五时或之前送达屯门屯喜路1号屯门政府合署2楼屯门民政事务处。请在信封面注明\"申请非公务员合约职位(a) 行政助理(选举)及/或职位(b) (区议会/地区管理)\" [注:申请人可以申请职位(a)或(b),或同时间申请职位(a)及(b)]。如以邮寄方式递交申请,申请日期以邮戳日期为准。请在投寄前确保信封面已清楚写上正确的地址及已贴上足够邮资,以避免申请未能成功递交。所有邮资不足的邮件会由香港邮政安排退回或销毁。逾时递交、申请表资料不全或没有夹附相关证明文件的申请将不获考虑。申请人如在截止申请日期后八星期内未获邀参加面试,则可视作落选论。
申请人参加面试时,须带备以下文件︰(1)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2)学历证明正本;及(3)工作证明正本。
查询
职位编号: 42744
地址: 屯门屯喜路1号屯门政府合署2楼屯门民政事务处
电话: 98547212
预定申请日期 2020-03-02 17:00
发布日期: 2020-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