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位(a)職責:
(1) 協助籌備和進行有關選舉(例如處理選舉投訴、選舉提名及其他與選舉相關的工作)、選民登記及選民投票率的工作;
(2) 提供一般行政支援;
(3) 在有需要時進行戶外工作;以及
(4) 在有需要時執行其他職務。
職位(b)職責:
(1) 協助統籌宣傳區議會的工作;
(2) 協助處理分配給區議會之撥款的撥款申請;
(3) 協助定時檢討與撥款事宜相關的程序;
(4) 就區議會及轄下的委員會/工作小組的日常運作提供行政支援;
(5) 協助管理屯門民政事務處(屯門民政處)轄下的地區設施及維修保養工作;
(6) 協助處理屯門民政處轄下的樹木保養工作;
(7) 協助規劃及監察地區小型工程計劃;
(8) 就地區小型工程計劃的工作會議提供行政支援;以及
(9) 在有需要時執行其他職務。
聘用條款
(1) 申請人如獲聘用,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職位(a)合約期由受聘日至2020年10月31日,職位(b)合約期為12個月;上述職位的合約期或因應運作所需有所改變;\r\n(2) 職位(b),受聘人續約與否須視乎工作表現及工作需要而定; \r\n(3) 受聘人或需要超時工作及在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工作。
薪酬及福利
月薪港幣 26,000元
(1) 按照《僱傭條例》的規定,視乎情況給予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年假、產假和疾病津貼;
(2) 受聘人如在合約期內一直表現理想且行為良好,當合約圓滿結束後,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合約期所得底薪總額的15%。
附註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通用表格第340號(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各就業中心索取,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申請表格連學歷及工作證明文件副本須於截止申請日期下午五時或之前送達屯門屯喜路1號屯門政府合署2樓屯門民政事務處。請在信封面註明\"申請非公務員合約職位(a) 行政助理(選舉)及/或職位(b) (區議會/地區管理)\" [註:申請人可以申請職位(a)或(b),或同時間申請職位(a)及(b)]。如以郵寄方式遞交申請,申請日期以郵戳日期為準。請在投寄前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的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以避免申請未能成功遞交。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會由香港郵政安排退回或銷毀。逾時遞交、申請表資料不全或沒有夾附相關證明文件的申請將不獲考慮。申請人如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八星期內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落選論。
申請人參加面試時,須帶備以下文件︰(1)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2)學歷證明正本;及(3)工作證明正本。
查詢
職位編號: 42744
地址: 屯門屯喜路1號屯門政府合署2樓屯門民政事務處
電話: 98547212
截止申請日期 2020-03-02 17:00
刊登日期: 2020-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