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兼職

非公務員合約帶位員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截止申請日期: 2015-03-02 18:00
 

過往薪酬歷史

過往相關職位空缺
2. 帶位員 2013-08
5. 帶位員 2012-08

入職條件

(a)完成中學五年級,或具同等學歷; (b)須具備兩年或以上的全職工作經驗; (c)能閱讀及書寫中、英文,並能操流利廣東話及英語,懂普通話;及 (d)懂中國方言,具帶位或有關工作經驗,或能於平日日間工作者或可獲優先考慮。
備註:
(a)工作地點為荃灣大會堂或葵青劇院【申請人須於申請表上「申請職位名稱」欄旁清楚註明欲申請的工作地點的優先次序(以“1”為最優先)。例:1.葵青劇院;2.荃灣大會堂】; (b)須不定時及輪班工作,包括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能於平日日間工作者或可獲優先考慮); (c)工作時間因應節目而安排,可能須工作至凌晨;每更工作不少於三小時;及 (d)須穿著制服當值。
 

職責

負責驗票、派發場刊及節目小冊子、帶位及人群管理等工作。細則由場地主管安排。須在受舞台音響及燈光(一般較暗)影響的環境下工作、上落陡斜梯級、與在場人士保持言語溝通以及協助/引領他/她們到所屬座位、並協助執行場館規則。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將以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

薪酬及福利

時薪港幣五十元正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的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人必須以通用表格第340號(3/2013修訂版)提出申請。申請表格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填妥的申請表格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下列查詢地址(郵寄表格的遞交日期以郵戳為準)。請在信封面上註明「申請兼職帶位員職位」。資料不全、逾期或經傳真或電郵提交的申請將不獲受理。申請人如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十個星期內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查詢

職位編號: 35551
地址: 新界葵涌興寧路12號葵青劇院
電話: 24068772
截止申請日期 2015-03-02 18:00
刊登日期: 2015-02-23

申請摘要

非公務員合約帶位員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時薪港幣五十元正
電話: 24068772
截止申請日期: 2015-03-02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