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高級項目主任(新高中)(EDB/CDI/060/15)

教育局

截止申請日期: 2015-04-20 18:00
月薪$70,820
 

過往薪酬歷史

入職條件

(a)持有本港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 (b)持有本港專上教育機構所頒授的教育證書或同等學歷; (c)於取得學歷後,具備不少於10年相關工作經驗,其中最少有5年任教中學和/或發展中學課程的經驗;以及 (d)應徵者如具備以下條件可獲優先考慮:擁有良好中文和英文會話及書寫能力;豐富項目管理和活動統籌經驗;具備良好人際交往和溝通技巧以及團隊工作能力和相關經驗。

職責

(a)協助統籌及執行與收集新高中課程影響意見的相關事宜,尤其來自僱主界別、商會、學會及專業團體等的意見; (b)協助統籌支援學校、學生及家長的措施,例如舉辦講座及工作坊、印製宣傳品等,讓他們作好準備迎接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公布; (c)負責向海外持分者發放新學制發展及香港中學文憑資歷認可的重要資訊; (d)協助收集及評估新學制對在職新高中畢業生的影響; (e)負責為委員會及會議提供秘書服務; (f)負責管理網頁;以及 (g)因應需要執行其他職務。

聘用條款

獲錄用者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件聘用,合約期1年。

薪酬及福利

月薪70,820元
(a)根據《僱傭條例》的規定,按適當情況,可享有14天年假、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產假及疾病津貼。(b)獲錄用者如圓滿履行合約、而期間一直表現理想兼行為良好,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合約期所得底薪總額的10%

附註

(a)申請人須在申請表格上清楚註明職位編號及職位名稱,例如:高級項目主任(新高中)(EDB/CDI/060/15)。(b)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c)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d)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e)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f)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g)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h)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述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書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下列查詢地址(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3樓1318室教育局課程發展處)。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有關上述空缺的資料,可按每項職位所列電話查詢。

查詢

職位編號: 35792
地址: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3樓1318室教育局課程發展處
電話: 28925889
截止申請日期 2015-04-20 18:00
刊登日期: 2015-04-03

申請摘要

高級項目主任(新高中)(EDB/CDI/060/15)
教育局
月薪70,820元
電話: 28925889
截止申請日期: 2015-04-20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