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節目統籌主任

民政事務總署

截止申請日期: 2017-09-25 18:00
月薪$36,375
 

過往薪酬歷史

過往相關職位空缺
1. 節目統籌主任 月薪$33,755 2016-05
2. 節目統籌主任(社區資源中心) 月薪$56,770 2016-05
3. 節目統籌主任 月薪$33,755 2016-01
4. 節目統籌主任 月薪$33,755 2015-12
5. 節目統籌主任 月薪$32,265 2015-02

入職條件

(a)持有香港的學位或同等學歷; (b)在取得上述學歷後,具備最少五年籌備大規模全港性或國際性的節目及公關活動的認可工作經驗; (c)良好溝通及組織技巧; (d)能講及書寫良好中文及英文;及 (e)具備良好電腦知識包活精通MSWORD及EXCEL的操作。
備註:
如有需要,可能要在正常上班時間以外工作,包括星期六、星期日及公眾假期。
 

職責

(a)協助策劃慶典及全港/地區/跨區活動計劃及制定宣傳計劃; (b)執行慶典及全港/地區/跨區活動,包括與各政府部門、非政府機構及相關團體統籌活動事宜; (c)協助編製及監察活動的財政預算; (d)協助處理嘉賓邀請事宜; (e)協助安排設計及印刷活動的邀請卡、回條、嘉賓須知等; (f)協助處理非政府機構的項目撥款申請;及 (g)按上司指示執行其他職務。

聘用條款

成功的申請人將按非公務員合約聘用條款聘用,合約期由(i)2017年11月至2018年10月;(ii)2018年4月至2018年10月。續約與否視乎屆時本署的服務需要及受聘人的工作表現而定。

薪酬及福利

月薪36,375元
如合約期達一年或以上,而受聘人在合約期內的工作和行為一直表現良好,在合約結束時,可獲發一筆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按《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計算,將相等於受聘人在合約期內所得底薪總額的15%。本署會按照《僱傭條例》的規定,視乎情況給予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年假、產假和疾病津貼。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人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申請表格[通用表格第340號(3/2013修訂版)]。該表格也可在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表格填妥後,須連同學歷證書副本及工作經驗的文件證明副本,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交香港灣仔軒尼詩道130號修頓中心4樓民政事務總署專責事務組(郵寄的申請表,以香港郵戳日期為準)。請在信封面上註明「申請節目統籌主任」。申請人如以郵遞方式提交申請,請在投寄前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的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以避免申請未能成功遞交。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會由香港郵政安排退回或銷毀。申請人如遲交、未填妥申請書或未有夾附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將不獲考慮。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四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落選。

查詢

職位編號: 39102
地址: 香港灣仔軒尼詩道130號修頓中心4樓民政事務總署專責事務組
電話: 28352357
截止申請日期 2017-09-25 18:00
刊登日期: 2017-09-18

申請摘要

節目統籌主任
民政事務總署
月薪36,375元
電話: 28352357
截止申請日期: 2017-09-25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