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選民登記助理

民政事務總署

截止申請日期: 2019-01-25 18:00
時薪$57
 

過往薪酬歷史

過往相關職位空缺
1. 選民登記助理 時薪$57 2018-12
2. 選民登記助理 時薪$57 2018-12
3. 選民登記助理 時薪$57 2018-11
4. 選民登記助理(南區) 時薪$53 2016-02
5. 選民登記助理 時薪$53 2016-02

入職條件

(a)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成績達第2級或以上,包括中國語文科或英國語文科;或 香港中學會考五科成績達E級或以上,包括中國語文科或英國語文科(2007年之前“課程乙”)或具同等學歷[參閱註]﹔及 (b)能操粵語及英語,能說其他語言或方言更佳
備註:
(1)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並表現優異」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C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3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2)有關科目可包括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 (3)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
 

職責

(a)協助民政事務處職員準備有關選民登記的工作﹔ (b)協助民政事務處職員進行家訪,為市民辦理選民登記手續或更新選民資料 (c)協助民政事務處職員於區內設立選民登記處﹔ (d)協助民政事務處職員舉行有關選民登記的活動﹔ (e)協助民政事務處職員處理有關選民登記的查詢﹔及 (f)在有需要時執行其他有關選民登記的職務。

聘用條款

(a)應徵者如獲錄用,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 (b)工作期:約由二零一九年五月至二零一九年七月; (c)工作時間:上午九時至下午十一時時間不定按職務所需在任何日子(包括周末、周日及假日)工作。

薪酬及福利

每小時$56.5 [可獲額外津貼,以工作期內收集到已核實的選民登記表格(每份$3.6)計算,上限為每月$992]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人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申請表格[通用表格340號(3/2013修訂版)]。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申請書填妥後,須連同學歷、證書、正式的修業成績及其他相關資料的副本,於截止申請日期之前送交查詢地址。請確保已為郵件支付足夠郵資,以免申請未能送達下列查詢地址。郵資不足的郵件,一律會由香港郵政處理。且申請將不被接納。 請在信封面註明「申請選民登記助理」。如以郵寄方式遞交申請,申請日期以郵戳日期為準。如親身遞交,請於截止申請日下午六時前送交查詢地址。逾時遞交、資料不全或沒有夾附相關證明文件的申請將不獲考慮。 申請人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四至八個星期內接獲面試通知。申請人如在八個星期後未獲邀參加面試,可視作落選。

查詢

職位編號: 40999
地址: 新界葵涌興芳路166-174號葵興政府合署十樓
電話: 24944503
截止申請日期 2019-01-25 18:00
刊登日期: 2018-12-17

申請摘要

選民登記助理
民政事務總署
每小時$56.5 [可獲額外津貼,以工作期內收集到已核實的選民登記表格(每份$3.6)計算,上限為每月$992]
電話: 24944503
截止申請日期: 2019-01-25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