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項目助理(北區)

民政事務總署

截止申請日期: 2019-09-05 17:00
月薪$12,810
 

過往薪酬歷史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
(a) (i) 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2級或同等(註1)或以上成績(註2),或具同等學歷;或
(ii) 在香港中學會考五科考獲第2級(註3)/E級或以上成績(註2),或具同等學歷;
(b)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註3)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
(c) 能操流利粵語及書寫通順中文及英文;及
(d) 熟悉電腦軟件操作包括MS Word、Excel、PowerPoint及中文輸入法(如倉頡、速成)。
備註:
(1)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並表現優異」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C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3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2)有關科目可包括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
(3)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 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
 

職責

(1) 協助推行各種社區建設和環境改善的活動、工作及相關計劃;
(2) 為民政事務處的日常運作提供行政及文書支援;
(3) 處理查詢及投訴;及
(4) 在有需要時執行其他相關職務。

聘用條款

(1) 受聘人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任,為期一年。續約與否須視乎工作表現,工作需要及資源是否足夠而定。
(2) 如有需要,或須於星期六、日、公眾假期及辦公時間外工作;
(3) 受聘人或須於戶外工作。

薪酬及福利

月薪港幣$12,810
(1) 按照《僱傭條例》的規定,視乎情況給予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產假╱侍產假和疾病津貼;以及
(2) 受聘人如在合約期內一直表現理想且行為良好,當合約圓滿結束後,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合約期所得底薪總額的10%。

附註

(1)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2)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3)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4)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5)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面試。
(6)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
(7)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1) 申請表格[GF 340(3/2013)修訂版)] 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2) 填妥的申請表格及學歷証書及/或修業成績表及/或過往的工作證明副本,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郵寄或親身送交北區民政事務處。如以郵寄方式遞交申請,申請日期以郵戳日期為準。如親身遞交,請於截止申請日期下午五時前送交北區民政事務處。請在信封面註明“申請非公務員合約職位項目助理(北區)”。
(3) 逾時遞交、郵資不足、資料如有缺漏或沒有夾附學歷証書及/或修業成績表副本,申請可能不獲考慮。
(4) 申請人請在申請表格上提供電郵地址。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八至十二個星期內接獲電郵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已經落選。
(5) 由於審核所有申請需時,申請人獲邀請參加招聘面試並不表示其已符合所申請職位的入職條件。
(6) 求職者面試時,需帶備以下文件︰
i. 學歷證明 (正本);
ii. 過往的工作證明 (如有)(正本);及
iii. 一張近照。

查詢

職位編號: 42121
地址: 新界粉嶺璧峰路3號北區政府合署3樓北區民政事務處
電話: 2675 1599
截止申請日期 2019-09-05 17:00
刊登日期: 2019-08-23

申請摘要

項目助理(北區)
民政事務總署
月薪港幣$12,810
電話: 2675 1599
截止申請日期: 2019-09-05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