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文物主任

發展局

截止申請日期: 2020-06-18 18:00
月薪$31,200
 

過往薪酬歷史

過往相關職位空缺
1. 文物主任 月薪$31,200 2017-08
2. 高級文物主任 月薪$49,445 2017-08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註1)─
(a) 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所頒授的建築學或屋宇測量學學士或以上學位,或具同等學歷;
(b) 完成有關文物建築保育或建築保育的深造課程,或具同等學歷;
(c) 在相關範疇具有最少兩年全職工作經驗,當中包括處理建築翻新項目的經驗;
(d)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註2)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
(e) 中、英文書寫能力俱佳,能操流利英語和粵語;以及
(f) 對文物建築保育有豐富認識。

申請人如在截止申請日期前未能符合入職條件(a)至(d)中任何一項,則申請將不獲考慮。申請人即使獲邀參加面試/筆試,也並不表示已符合入職條件。
備註:
(1) 申請人或須參加筆試。
(2) 政府在聘任非公務員僱員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級成績。
(3) 申請人如獲錄用,或須不定時工作及在公眾假期工作。
(4) 申請人如獲錄用,或須執行戶外工作。
 

職責

申請人如獲錄用,將調派至發展局工務科轄下組別/辦事處工作,負責以下職務(註3及4)-
(a) 就古物古蹟辦事處(古蹟辦)負責管理的法定古蹟和已評級歷史建築物,進行年度的維修保養調查及狀況調查和擬備檢測報告,並跟進相關的修復、維修保養及修葺工作;
(b) 協助管理由古蹟辦委派和提出,為法定古蹟和已評級歷史建築物進行的維修保養、修葺及修復工程合約,包括為工程招標作準備、監察工程進度、管理合同、控制質量,以及實地監督和巡查;
(c) 協助審批所有根據《古物及古蹟條例》第6條就法定古蹟提出的工程許可證申請,以及監察有關工程依照條例的規定進行,直至竣工為止;
(d) 協助監察就歷史建築物的保育管理方案、結構勘探、排水系統工程、製圖和攝影測量項目所進行工程相關顧問研究的進度;
(e) 協助監察由文物保育專員辦事處推行的維修資助計劃下的建築保育工程,並提供技術支援;
(f) 協助審批為政府基本工程項目而進行的文物影響評估研究報告,以及為其他發展項目而進行的環境影響評估研究報告;
(g) 協助監察歷史建築物發展項目、工程項目和活化再利用項目所訂保育要求的推行情況,並提供技術意見;以及
(h) 視乎情況執行其他獲委派的職務。

聘用條款

申請人如獲錄用,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任,為期約一年。合約屆滿後是否獲續聘,須視乎屆時發展局工務科的服務需求,以及受聘人的工作表現而定。

薪酬及福利

每月港幣31,200元
如受聘人在合約期內一直表現良好,可在合約期圓滿結束後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按照《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而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相等於受聘人合約期內所得底薪總額的15%。受聘人可按《僱傭條例》的規定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年假、產假/侍產假及疾病津貼等福利(如適用),詳情將在獲聘時再行確定。

附註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申請人並非公務員,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將以獲聘時所適用的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規定入職條件的申請人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申請人,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申請人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及/或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合適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符合入職條件,無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筆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參閱該資料冊。
(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所頒授學歷的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入職所要求的學歷水平相若。申請人必須把正式的修業成績單及證書副本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郵寄至查詢地址。
(h) 本局使用申請人所提供的個人資料時,會恪守本局有關個人資料政策的規定,並會按要求立即提供有關資料的副本。如欲索取有關資料,請聯絡發展局行政主任(工務)人事3(地址為香港添馬添美道二號政府總部西翼15樓),或以傳真方式索取資料(傳真號碼:2523 5327)。
(i) 本欄所載的非公務員職位空缺資料,也可在發展局互聯網站(http://www.devb.gov.hk)內閱覽。
(j)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網上系統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及時完成網上申請程序。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通用表格第340號(3/2013修訂版)],可在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已填妥的表格,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抵查詢地址,信封上清楚註明「申請文物主任職位(非公務員職位空缺)」。信封上的郵戳日期將視為遞交申請的日期。申請人如以郵寄方式遞交申請,請確保已為郵件繳付足夠郵 資。任何郵資不足的郵件將被退回或銷毀。申請人亦可通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

申請人如遲交、未填妥申請書、並非採用指定表格、以傳真或電郵遞交申請、未能在指定表格上提供申請本職位所需的資料及證明文件供本局考慮,或所填寫的資料未能清楚顯示申請人符合本職位所規定的入職條件,則申請將不獲考慮。

申請人請盡量在申請表格上提供電郵地址。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筆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四至八個星期內接獲邀請(通過電郵或郵寄方式),但這段期間的長短或會有變,事前不會通知申請人。申請人如未獲邀參加面試/筆試,則可視作已經落選。如有查詢,請致電查詢電話號碼。

查詢

職位編號: 43146
地址: 九龍尖沙咀彌敦道136號古物古蹟辦事處行政小組
電話: 2655 0808
截止申請日期 2020-06-18 18:00
刊登日期: 2020-06-05

申請摘要

文物主任
發展局
每月港幣31,200元
電話: 2655 0808
截止申請日期: 2020-06-18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