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條件
(a)持有本港頒授有關科學的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見註(ii)];
(b)持有本港專上教育機構所頒授的教育證書,或具備同等學歷;
(c)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中取得「二級」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見註(iii)];
(d)於取得有關學歷後,在初中及高中程度的科學科目具有不少於6年有關教學、教師培訓或為學校提供直接支援以促進教與學的工作經驗;
(e)申請人若具備(i)有關通識教育科(中四至中六)的知識及教學經驗,或(ii)領導或支援中學推行校本課程發展的豐富經驗,可獲優先考慮;
(f)熟悉本地及國際的教育制度和近年的課程改革情況;以及
(g)掌握良好的中英文溝通能力和人際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