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表格﹝G.F.340(3/2013修订版)﹞可于民政事务总署各区民政咨询中心或劳工处就业科各就业中心索取。该表格亦可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http://www.csb.gov.hk)下载。已填妥的申请表格,连同注(3)要求的文件,须于截止申请日期或之前送达环境保护署招聘课。请在信封面注明「申请环境保护主任(水质数学模型)(废物及水质分科)职位」。为避免邮件过期或未能成功派递,在投寄前请确保信封面已清楚写上正确地址及已贴上足够邮资。所有邮资不足的邮件将不会派递至本署,并会由香港邮政按情况退还寄件人或销毁。申请人须自行承担因未有支付足够邮资而引致的任何后果。
申请人亦可透过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http://www.csb.gov.hk)作网上申请。以传真或电邮方式提交的申请书,将不获处理。申请人如在网上递交申请,必须于截止申请日期后的一星期内(即二零二零年八月七日或之前)把注(3)所列的有关文件副本寄交或电邮(
[email protected])至环境保护署招聘课,并在信封(如适用)及文件副本的每一页上注明网上申请编号。
没有使用指定表格的申请、未填妥的申请书、逾期递交或没有夹附所需文件副本的申请书概不受理。申请人或需要参加笔试。申请人如获选参加笔试/面试,通常会在截止申请日期后六至八个星期内接获通知。邀请书将会通过电邮发出,请确保已提供正确的电邮地址。申请人如不获邀参加笔试/面试,可视作落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