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於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亦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已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註(3)要求的文件,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環境保護署招聘課。請在信封面註明「申請環境保護主任(水質數學模型)(廢物及水質分科)職位」。為避免郵件過期或未能成功派遞,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署,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
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以傳真或電郵方式提交的申請書,將不獲處理。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後的一星期內(即二零二零年八月七日或之前)把註(3)所列的有關文件副本寄交或電郵(
[email protected])至環境保護署招聘課,並在信封(如適用)及文件副本的每一頁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
沒有使用指定表格的申請、未填妥的申請書、逾期遞交或沒有夾附所需文件副本的申請書概不受理。申請人或需要參加筆試。申請人如獲選參加筆試/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六至八個星期內接獲通知。邀請書將會通過電郵發出,請確保已提供正確的電郵地址。申請人如不獲邀參加筆試/面試,可視作落選。